周戎:中巴第二階段自貿談判為何拖了那麼久?
作者:周戎
近日,巴基斯坦商務部長赫拉姆-達斯特吉在會見到訪的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代表團時,多次敦促中國在中巴自貿協定(FTA)第二階段談判中能夠給予巴基斯坦更多優惠。巴基斯坦方面已經數次提出這樣的要求,中巴兩國在2006年簽署了FTA,原計劃定於2013年落實的第二階段目前卻仍在談判之中。
中巴貿易無法實現同等互惠
在貿易談判問題上,中巴雙方雖然一直在友好協商,但巴方認為中巴貿易還存在如下問題:
首先,巴方認為,從實踐結果看,2006年簽署的中巴自由貿易協定,中方獲利多,巴方獲利少,巴基斯坦承認巴方比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發展速度都低得多,因此也認定,雙方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中的優惠條款不可能完全對等,巴基斯坦理應享受更多的優惠。
其次,巴方認為自由貿易協定導致中國衝擊巴基斯坦市場,但巴基斯坦的優勢出口產品受益不多。巴方多次強調,中國出口到巴基斯坦的某些中低端產品對巴本國的傳統產業和民族企業均受到了衝擊,比如紡織業、製革業和製鞋業,在這些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巴基斯坦的就業率很高,但由於中國產品價格上佔有絕對優勢,加上有了自由貿易協定的保護,導致巴國企業因在價格上競爭不過中國產品而陷於萎縮,不少企業倒閉,據巴基斯坦方面測算,截至目前,巴方對中國商品的關税減免已經達220億盧比,約為2.2億美元。同時巴基斯坦對華出口卻未享受應有的優惠,巴方認為,中方對巴基斯坦向中國出口的優勢產品並未削減太多進口關税。
再者,巴方認為巴方從中國那裏享有的優惠待遇不比他國高。巴方貿易官員多次稱,中國對巴基斯坦的貿易優惠力度並沒有比其他國家更高,尤其是不比東盟國家更優惠。特別是隨着中國與包括東盟在內的多個國家相繼簽訂自貿協定,巴基斯坦的出口優勢逐漸喪失,因此巴方希望中方理解巴基斯坦的困難,並在政策上有所傾斜。
巴基斯坦是目前唯一同中國達成自貿協定的南亞國家。目前中巴FTA仍處於第一階段,第一階段涵蓋了約7500個種類的商品,其中雙方有35%左右的商品享受0~5%的關税徵收標準。原定於2013年落實的第二階段目前仍在談判之中,截至2016年12月,兩國已經進行了七輪談判。為何FTA第二階段談判會“拖”這麼久,這主要“卡殼”在巴方的一些要求上,巴方希望在降税力度和時間上都能夠向巴方有所傾斜。
巴方在雙邊貿易上的基本訴求
首先是實現零關税的時間表做重大調整。目前雙方對對方的出口商品35%享有零關税。巴方希望,中方減免關税的數量應大於巴方,見面關税的時間應早於巴方。未來5年,巴基斯坦能有70%的商品享有零關税;未來10年,巴基斯坦出口中國的90%的商品可以享有零關税政策。巴方期待中方做出重大讓步,即不要求對等優惠。期待中國接受,中國出口巴基斯坦的商品,實現降税和零關税時間由原來的十年延長至20年,巴方的具體思路是,在未來5年內,50%的中方對巴出口商品享有零關税,未來10年,這一比例提升至80%,未來20年比例升至90%。巴方多次強調中巴FTA第二階段的談判應該獨立於第一階段,也就是説,FTA的所有方面都需要進行新的談判。
其次,期待通過自貿協定,削減巴基斯坦對中國的貿易逆差。2015年雙邊貿易額達到189.3億美元,同比增長18.2%。2016年1—10月,雙邊貿易額達154.1億美元。目前,巴基斯坦是中國在南亞地區第二大貿易伙伴。目前兩國貿易不平衡正在逐漸增大。目前,巴基斯坦與中國對對方的出口額是1:3。如果把中巴之間的貿易量比作100,那麼中國出口額佔75%,巴基斯坦出口額佔25%。事實上,巴基斯坦並未充分地利用FTA。能源危機發生以後,中國的鋼鐵產品、滌綸化纖產品以及其他產品在大量出口到巴基斯坦造的同時確實給當地產業造成較大沖擊。
巴基斯坦駐華使館商務參贊伊克巴爾強調,“中國的經濟發展程度和體量都遠超巴基斯坦,如果現在執行嚴格平等互惠的原則,巴基斯坦經濟是承受不了的。”
再次,期待巴基斯坦相對優勢的產品對中國的出口量。巴方希望通過第二階段談判大幅提升棉花等主要出口商品的對華出口額,同時巴方期待對相對劣勢的產品有保護機制,也就是説,在部分巴基斯坦就業率高的民族工業,巴基斯坦還會對中國同類產品保持關税,也就是説,巴基斯坦在其傳統的優勢產業,對中古的同類產品還要保有關税。同時期待中國對巴基斯坦的優勢產業如棉花產業的產品減免關税。棉花是巴基斯坦對華的主要出口產品,出口額由2006年的3.29億美元到2014年已上升至13億美元。
最後,巴基斯坦期待,在中巴自由貿易方面,應不斷增加巴基斯坦出口商品的多樣性和附加值。巴基斯坦更期待吸引中國國有和民營企業到巴基斯坦投資,尤其是到巴基斯坦已經和正在建設的工業園區投資,將更多的中國製造業產能引入巴基斯坦,通過產業合作提升巴基斯坦當地產業的競爭力,從而推動其在兩國貿易中份額的增長。
中巴自貿談判有益的啓示
自由貿易談判問題不僅僅會產生於中國與巴基斯坦之間。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而某些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滯後,自貿談判不一定能按照原計劃進入第二階段或者第三階段。外方履行國際貿易義務的意願和能力往往不及中方。因此,在未來“一帶一路”落地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對中國與發展中國家之間不斷變化的貿易條件和貿易形勢有所瞭解和研究,既要未雨綢繆,對可能出現類似於中巴第二階段自由貿易談判的問題有所研究和發現,避免和減少上述問題的出現,又要與時俱進,為了互利共贏,做適當的政策傾斜,形成與發展中國家自由貿易的新模式、新樣板。(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