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電訊:規制網絡招聘,關鍵要改善信息不對稱
天津“李文星事件”後,網絡招聘亂象成為熱門話題。媒體從不同角度揭批網絡招聘亂象,網友也在社交媒體上集體吐槽。不過,這只是輿論場的一種“集合效應”——某一時間段,媒體和公眾集中關注某個問題,會讓人高估問題的嚴重性。
事實上,隨着互聯網迅猛發展,網絡招聘已給成千上萬的用人單位和求職者帶來便利。據統計,全球每天約有2000萬條就業信息在網上發佈,有3000多萬人在網上發出求職簡歷;當今世界500強企業中,有90%的人才招聘是通過網絡實現的。
不過,相較於傳統招聘市場,網絡招聘平台的虛假信息更多,求職者的權益更容易受損,這是不爭的事實。但這並不是網絡招聘本身的天然缺陷,而是網絡招聘平台沒有對招聘公司進行嚴格審核,從而導致信息不對稱,進而導致了市場失靈。
市場失靈決定了政府介入的必要性。政府需要以“管制人角色”承擔其“公益人”及“守夜人”的職責,即制定公共政策或以強制力維護公共利益,打擊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例如,天津市就採取了強力打擊傳銷組織等舉措。筆者認為,對於網絡招聘中存在“招聘欺詐”行為,依法打擊是必要的、及時的。但是,從長遠來看,規制網絡招聘中的“市場敗德行為”,需以改善信息不完全為基礎,而不是限制網絡招聘行業的發展。
網絡招聘引發的種種問題,在市場失靈中歸屬於信息性失靈類型。信息性失靈的具體表現是,在交易的過程中,雙方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安全性等信息的瞭解程度不同,出現了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對稱現象。虛假高薪招聘、傳銷招聘等,就是典型的例子。如果一方不能掌握足夠的信息,無法監督或識別另一方的行為,後者則可能違背道德和法律規範,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損害前者的利益。
與傳統招聘相比,網絡招聘是典型的雙邊市場。雙邊市場的特徵是,參與者需要通過中間平台進行交易,且一方的收益決定另一方參與者數量。雙邊市場中每一筆交易的達成,都涉及平台企業、買者和賣者三方,而“不見面的交易”,更加劇了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對稱。這也是網絡招聘容易出現詐騙的根本原因所在。
如果一方佔有不完全或不對稱的信息,市場機制就難以實現有效的資源配置,就會導致市場失靈。對網絡招聘這樣的雙邊市場,靠政府管制進行打擊只能治標,改善信息不完全或不對稱才是治本之策。
規制經濟學認為,不完全信息在規制過程中的各個階段,都扮演着極為重要的角色,對信息性失靈更是至關重要。因此,有關部門在制定網絡招聘政策之時,必須以消除招聘企業、平台公司和求職者之間的不完全信息為基礎。甚至可以説,干預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規制政策究竟是減輕還是加重市場信息的不完全。
有一種觀點認為,市場經濟應該放松管制,對網絡招聘這樣的新興行業不能一味規制,否則會“一管就死”,束縛市場活力,從而降低招聘者和求職者的福利。
事實上,這個觀點值得商榷。在市場經濟中,對市場行為的規制的確會越來越寬鬆,例如,對網絡招聘行業的准入壁壘、產品價格管理等越來越寬鬆。不過,對這些市場行為的干預並不必然帶來網絡招聘質量的提升,也不代表規制的終結,只是説規制的重點轉移到了環境保護、公共利益保護以及遏制“不正當的行為”和“欺詐行為”等上來。
完全市場化的網絡招聘,同樣需要強化規制,這與市場經濟精神並不違背。不同的是,對網絡招聘的規制不能簡單地限制網絡平台、招聘公司的純市場化行為,例如,抬高網絡平台公司准入門檻,可能會嚴重影響社會福利最大化。
規制網絡招聘應該以改善信息不完全為基礎,所有相關規制政策必須圍繞平台公司、招聘者、求職者的信息公開為核心。例如,平台公司必須嚴格審核招聘公司的資質,為求職者提供警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