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長城保護如何與塗鴉文化共存
長城上刻字,屢禁不止。近日,一組名為“八達嶺長城遭刻字,有大量英文”的照片在微博上流傳,引發網友熱議。八達嶺景區回應稱,目前景區擁有自己的執勤隊伍,文管科人員也會每天沿着長城巡視,制止遊客亂塗亂畫。
歷史文化景點為“刻字留名”所傷,並非個例。從古埃及神廟到意大利古羅馬大劇院,都留下了一些遊客“到此一遊”的痕跡。“雁過留聲,人過留名”是一種複雜的文化心理。在浩蕩的歷史長河中,這種刻字行為對抗的是個體的渺小感與微弱的存在感,或者是古時文人雅士的流風遺韻使然,令今人誤以為隨便畫兩筆是很風雅的做派。
早在1987年,八達嶺長城就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2003年頒佈的《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從事刻畫、塗污、損壞等危及長城安全的活動,違者應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只是,14年過去了,舉證難、執罰難、處罰輕,善政與善治之間隔着不小的距離。最尷尬的例子當屬2016年10月,前來北京參加NBA中國賽的火箭隊、鵜鶘隊兩支球隊的球員到慕田峪長城遊覽。隨後,有球員在微博上傳了一張照片,向世界展示了自己在長城磚上刻下的名字和球衣號碼。公眾忍不住想問的是:刻字不要緊、炫耀也不要緊,關鍵是,然後呢?怕就怕沒有“然後”了。
靠人力來管、靠技術來防,終究不如內心律令高懸。於此而言,根治長城上的“刻字亂象”,眼下起碼要做好兩件事:一是調整相關法律制度,提升破壞成本,使遊客不敢隨意刻字。二是加大執法與宣傳力度,使遊客知情於刻字行為的違法性、危害性,以典型案例讓文物保護的剛性成為“看得見的公平與正義”。畢竟,以法律的力量捍衞長城的完好,比道德譴責更可靠。
山川秀美、風景撩人,激情閃過之處,有塗鴉刻字的衝動也是人之常情。再説,如果沒有刻字文化,中國古代題壁詩亦會蕩然無存。其實,蘇軾《題西林壁》等名篇大概就是興之所至的“刻字”。那麼問題來了:遊客激情澎湃,想要抒發情懷,該往哪兒寫呢?2014年,慕田峪長城景區曾設置塗鴉專區,供遊客自由塗寫留名,可謂“變堵為疏”的一種嘗試。景區也好,城市也罷,如果都能在禁止刻字之外留有塗鴉的“緩衝區”,疏堵結合,不僅有助於解決“亂刻字、亂塗鴉”的難題,而且也有益於文化創意的奔湧。
一句話,嚴肅的長城保護與活潑的塗鴉文化應有各自安好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