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免遭起訴 台大法律教授:早就預料到這個結局
作者:徐亦超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台灣“中時電子報”8月22日報道,台灣才女作家林奕含疑遭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誘姦,後承受不住壓力自殺身亡的案件,台南地檢署經113天偵辦後,21日公佈偵查終結公告,對陳星作出不起訴的處分。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表示,對於刑訴有點皮毛知識的人都早就猜到這個結局,“勉強動用司法資源,為的只是平息眾怒而已”。
才女作家林奕含自殺身亡,牽扯出曾遭補習班名師誘姦往事,林奕含之死被稱為“死諫”,引起全台關注。然而,台南地檢署調查4個月偵結,21日晚宣佈將於22日上午10點舉行結案記者會,但南檢公佈的偵查終結公告中,出現“妨害性自主,本股,陳○星,不起訴處分”。
台灣“聯合新聞網”最新消息稱,台南地檢署在22日舉行的結案記者會表示,陳國星獲不起訴的原因為“性侵害部分證據不足,且輕生與林奕含的病情有關。”因此全案不起訴。
對此,李茂生説對於必然結果的説明或許才是重點所在。問題是民眾會有時間去詳看幾個小時以後的公開説明嗎(不起訴書是不公開的)?説不定看到結論就開始起乩。這樣一來,情況還不是與不發動偵查一模一樣?
“如果我是南檢,我才不管刑訴規定,一定決定起訴,然後把問題丟給南院(台南地方法院),反正法官被罵到已經麻木了,多個罵聲,死不了的”。但他説如果真的這樣做,南檢一定會被圈內人罵死,關係也會搞砸。
網友則回應表示“其實早早料到會這樣了,因為所有的‘證據’幾乎都不存在啊!”、“這是我最討厭台灣法律的一刻”、“法律其實也僅能管人間事的皮毛而已”、“法律非萬能的而是有其極限,無罪或不起訴結果,未必是客觀事實不曾發生,關鍵在於證據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