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證明女性是女性”有必要嗎
據8月21日《北京青年報》報道,安徽合肥一年輕媽媽孔某某,户籍欄上性別信息為“男性”。為此,她辦不了身份證、結婚證以及女兒的出生證明。為更改性別信息,當地派出所多次要求其提供一份三甲醫院開具的性別鑑定證明。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回應,目前,此事已經解決。
堅決圍剿“奇葩證明”
儘管問題最終得以解決,卻讓人高興不起來。因户籍性別不符,孔某某的正常生活顯然被打亂了,甚至連身份證、結婚證都沒有。很難想象,一個沒有身份證的人,七年來遭遇了多少麻煩和不便。如今,當地一句“對政策理解不透”,就完了嗎?
也許因為生活在農村,孔某某一家不知道,近年來國家對奇葩證明的治理和“圍剿”已是大勢所趨。奇葩證明甚至曾“驚動”國務院,相關部門更是聯合發文進行專項整治,奇葩證明在逐漸減少。對這些情況,難道當地相關部門不瞭解嗎?不知道應該如何轉變作風、切實為老百姓服務嗎?一件小事拖了7年,無視國家層面簡政放權的改革要求和趨勢,相關部門是否也該證明一下這幾年是否履行了職責、有所作為?
去年8月公安部等12個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後,包括公民性別在內的20類事項,派出所已不再開具證明。之後,每每出現社會機構、企業單位要求公民出具奇葩證明的情況,多地派出所均選擇了理直氣壯地怒懟,贏得輿論一片好評。為什麼此番事件所涉單位沒有這麼做?
奇葩證明難以絕跡,與追責不到位,失職者沒有受到相應懲罰有很大關係。動員千萬遍,不如問責一次。只有讓不作為者、失職者感到切膚之痛,才有望在更大範圍內,減少、消滅奇葩證明。
根據規定,凡再次出現擅自要求羣眾開具不合理證明導致羣眾辦事難的,上級主管部門要及時予以糾正並追究責任。這個規定,當地是不是也要好好落實一下。
此番事件過後,希望各地都能檢視一下,自己的管轄領域和範圍內,是否也存在這種小事7年辦不成的情況?別都等媒體曝光了才想起來解決。陳廣江
別濫貼“奇葩證明”標籤
“證明女性是女性”真是奇葩證明嗎?我倒不這麼認為。
孔某某是父母抱養的女兒,其户籍信息為何填為“男性”,現在已無從考證。錯了當然可以更改,但更改户籍上的性別總得有相應的證據。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可以理解的是,派出所不可能只根據一個人的容貌就判定其性別,就像不能只根據一個人的聲音就判定其性別一樣。而且,派出所恐怕無權也不宜要求一個人脱衣進行生理檢查。至於孔某某生過孩子,似乎足以證明她是女性,但是,這又得證明孩子確實是她生的,顯然更是一件麻煩事。所以,派出所給出的解決辦法是,讓其去醫院做檢查,由醫院開具性別鑑定證明。應該説,這是最簡單直接的辦法,並無太多刁難的成分。
此番事件之所以拖了7年,一方面是孔某某前幾年時間裏一直沒有去醫院做檢查,另一方面是當她決定去醫院做檢查時,醫院卻拒絕出具證明。醫生説:“你的孩子都這麼大了,還想怎麼證明呢?”這話看似有理,實則也是不講科學——有孩子的人怎麼就不能開具性別鑑定證明?再説,證明親子關係也不能口説無憑吧。
近年來奇葩證明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這當然是一件好事,但也要防止一種傾向,即把奇葩證明當成筐,但凡新奇一點的證明,便不問青紅皂白歸入奇葩證明大加撻伐。
實際上,有些證明是構建信用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礎,當我們聽説有富人吃低保時,有官員更改年齡時,有騙子隨便辦理銀行卡時……我們會感到憤怒和驚訝,指責有關方面把關不嚴。而所謂把關不嚴,往往就是缺少必要的證明環節,或是對各類證明沒有認真核查,以至於讓人鑽了空子。
有些證明雖然看起來奇葩,卻是防範欺詐行為、維護社會誠信的必需,不該一股腦地被貼上“奇葩證明”的標籤。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