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案 一審8月25日宣判
華夏經緯網8月25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遭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多次開庭,馬英九均做無罪答辯,全案日前辯論終結,將於今日下午4時宣判。
據報道,該案源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2013年偵辦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説案。
案件未偵結時,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於2013年8月31日與同年9月1日向馬英九報告,馬英九再指示黃世銘於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羅智強報告。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馬英九泄漏偵查中秘密事項、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數據給江宜樺與羅智強,也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泄漏並交付偵查中秘密及監察通訊取得應秘密數據,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刑法泄密罪”起訴馬英九。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馬英九做無罪答辯,並主張北檢的起訴書有3大錯誤,包括“以臆測為證據;靠羅織定罪行”、“檢方標準不一、前後矛盾”以及“檢方漠視、曲解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
馬英九指出,判決應該要讓民眾瞭解,在“憲法”之下,未來的台灣地區領導人應該如何面對類似本案,“立委”官員集體關説司法個案的“憲政”風暴,也要讓民眾瞭解,檢察官跟台當局應如何互動,“我本人已經卸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我希望未來的台灣地區領導人,再也不要面對類似本案的無謂糾纏”。
公訴檢察官論告指出,馬英九在項目報告“後續偵查作為”部分畫紅線,這代表馬英九當時確實知道案件還在偵查調查階段,法律的適用不應為地位崇隆者轉彎或徇私,本案事證明確,請法院秉持相同信念,判決馬英九有罪。
北檢檢察官林秀濤以被害人身份主張,希望法官除惡務盡,對馬英九加重其刑;告訴人柯建銘則説,“捍衞‘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