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不妨重獎“海底撈事件”舉報人
“老鼠在後廚亂竄、打掃衞生的簸箕和餐具同池混洗、用顧客使用的火鍋漏勺掏下水道……”日前,一則由記者在海底撈兩家門店卧底四個多月的曝光新聞,在媒體上獲得廣泛關注。事件發酵後,海底撈管理團隊迅速發佈了調查報告和整改措施,其高效的危機公關讓一部分關注者態度發生轉變。然而,無論海底撈方面言辭如何誠懇、措施如何得力,作為一家知名餐飲品牌,其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如此疏漏,仍然令人痛心。
海底撈事件引起廣泛關注,背後深層次的原因是食品安全問題的敏感性。針對海底撈事件的反思,也不應該侷限於對這一家企業的聲討,更應探索如何通過建立更科學合理可操作的制度體系加強食品和餐飲行業的安全監管,減少行業的安全風險隱患。
巧合的是,就在數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會同財政部發布了新修訂的《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辦法規定,設立內部人員舉報獎勵機制,舉報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安全方面違法行為的,應當按照該辦法予以獎勵。為鼓勵內部舉報人的積極性,新辦法將單次舉報獎勵的最高限額從原先的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並進一步完善了匿名舉報獎勵機制,明確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泄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
監管部門為何下大力氣建立完善內部舉報人機制,根源在於食品安全監管的特殊性和複雜性。從主觀方面來看,很多品牌餐飲企業都存在片面擴張規模追逐利潤,在門店管理、質量體系管理、供應鏈管理方面存在着力不夠的現象,更遑論數量龐大的中小微型餐飲企業。從客觀方面來看,餐飲行業標準化程度低,政府部門的日常安全監督管理難以確保實現長期、全面的食品安全。
老話説,“聽戲不看後牆,吃飯不看廚房”,確保餐飲後廚的乾淨衞生是個老大難問題。無獨有偶,不久前曝光美國麥當勞門店裏製作冰淇淋的機器中盛放奶油的凹槽滿是污垢的小夥兒,也曾是該門店工作的員工。餐飲服務的食品衞生狀況到底如何,只有內部人最清楚。建立健全食品藥品行業的內部人舉報機制,是一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的有效補充,是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制度安排。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是餐飲業的命脈。此次卧底進入海底撈門店工作的記者,事實上扮演了一個內部舉報人的角色,至少讓海底撈的食品安全衞生狀況大整頓變得可以期待。當然,我們更希望讓更多的食品藥品行業經營者早日明白,在日趨完善的監管制度面前,對安全衞生的苟且僥倖必將要付出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