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輔仁大學性侵案 法院判涉事學生勝訴推翻校方退學決定
作者:徐亦超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中時電子報”30日報道稱,在島內轟動一時的輔仁大學性侵案又有新進展!輔大王姓男學生被控參加學姐跟同學的私人畢業聚會,王趁酒意企圖在走廊性侵不省人事的學姐,遭輔大校方依《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懲處後退學。王不服提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30日)審結,判決王同學勝訴,撤銷校方原退學處分,本案仍可上訴。
對次判決理由法院還未公佈,本案2015年6月發生後,直到去年5月受害人的男友在臉書(Facebook)上發文,爆出時任輔大社科院院長、心理系教授夏林清參與的工作小組疑似吃案,夏為了校系名聲欲息事寧人,還用言語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引起網友熱議,夏公開回擊;受害人後來在臉書向夏及輔大心理系道歉,引發另一波爭議,連黑客組織“匿名者”也對輔大官網發動攻擊,輔大後來將夏停職。
由於網絡上眾説紛紜,輔大後來發聲明表示絕無吃案,強調案件發生後,被害學生隨即報警處裏,校方同時接獲通知,並依規定召開緊急會議與性平委員會,也依規定通報台教育部門,王姓同學也依規定懲處後退學。
但王不服處分,依法提起“救濟程序”;5月18日申訴依然維持退學處分,9月26日召開輔仁大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認為王申訴無理由,第三次維持退學處分。此外,新北地方法院今年1月26日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對判王3年零6個月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院判決認定,2015年6月,王姓男大學生獲邀參加學姐的畢業聚會,學姐與數名同學晚間相約在學校教室喝酒、吃東西、聊天;凌晨3時許,王的學姐不勝酒力,意識不清,王表示他可以帶學姐回家,眾人看到他扶學姊離去。
王拉着學姐搭電梯,走出一樓電梯口後,趁着酒意將學姐拉到電梯旁走廊不容易被人發現處,讓學姐躺在地上,脱下學姐牛仔短褲、內褲,意圖性侵。學姐隱約感覺有人壓在身上,但無力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