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緊制度籠子,剷除“圈子文化”毒瘤
近期,湖南衡陽市紀委查辦了一起利用同鄉會資源、涉嫌騙取國家專項資金的大案,一個隱蔽運作長達18年之久的店門同鄉會浮出水面。這個“同鄉會”組織嚴密,有章程、有分工、有固定經費,成為謀取不正當政治和經濟利益的“小圈子”,是典型的“圈子文化”毒瘤。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身處龐大的關係網中,有“同鄉”“同學”“戰友”等這樣那樣的圈子乃人之常情。但一些“小圈子”將私人關係和公共權利相勾兑,最終損害的是公共利益,癌變成了“圈子文化”“山頭主義”。
如果實在找不到形成圈子的紐帶,有的人便“認乾親”“拜兄弟”,形成人身依附關係。甚至有的地方幹部過去在討論人事調整的會議上,直接説“某某是我的乾兒子,要多關照”,將公權和私情混為一談。
組織、加入各種“小圈子”,最終目的是謀求關係“變現”。借用電視劇《人民的名義》裏的台詞,很多人想方設法進圈子是為了尋求“政治資源”,所謂的“上頭有人好辦事”。還有一些人熱衷於通過圈子結交企業老闆,收受錢財禮金,並將這種行為包裝成“兄弟朋友之間的感情”。最後一調查,往往是“一抓一串”的腐敗窩案。
在衡陽市查處的“同鄉會”案件中,身為副縣級幹部的“會長”在“同鄉會”全體會議上直言,要幫助會員中的年輕幹部謀取政治進步。他還和同鄉老闆合夥,並通過一些重要崗位上的同鄉幹部,串通一氣騙取大量項目補貼資金。
一旦形成圈子,便似有了靠山。有的幹部受到提拔後,並不認為是組織的信任和培養,而是感激某個圈子或其中的某個領導。更有甚者,圈子固化為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導致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執行中變形走樣。
早在2002年,中紀委、中組部等部門就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領導幹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校友、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會之類的組織,不得藉機編織“關係網”,搞親親疏疏、團團夥夥,更不得有“結盟”“金蘭結義”等行為。
近年來,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中多次提及“圈子文化”現象。“圈子文化”如果不及時剷除,必然會對政府形象、幹部隊伍、幹羣關係乃至經濟社會發展造成惡劣影響。
隨着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圈子文化”問題有了較明顯好轉。根治“圈子文化”,不是要消除正常的人情交往,而是在私人感情和公共權力之間建立隔離帶、防火牆。
選人用人是政治生態的“風向標”,一些地方推行“實名制推薦”。幹部是由誰最先推薦的,誰同意任用的,均記錄在案並全程公示,做到“誰提名、誰負責”。任用後一旦出現問題,可以追溯問責,防止“帶病提拔”,有效阻擊和遏制推選幹部時“夾帶私貨”“拉幫結派”等違規違紀行為。
同時,衡陽等地制定了“八小時以外”監督辦法,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從“工作圈”向“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拓展和延伸。監督無處不在,“小圈子”自然就難以藏身。
身為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還要時刻做到嚴於律己。某市一位處級幹部説,他剛剛調任到某要害部門時,不少同鄉、同學找他吃飯聚餐,他都婉拒了。在別人看來,這是不近人情,在他看來則是自覺淨化圈子、主動規避風險。
制度的籠子緊了,私人的圈子才能“淨了”。風清氣正的人際關係應該是:上下級之間規規矩矩,同鄉同學同事之間清清爽爽,幹部和企業家之間既“親”又“清”。(白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