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網情感法律講堂:異地戀有風險,自身權益需保障
科技的進步催生了更多的通訊軟件的誕生,微信、QQ……都成為了日常生活的必備品,在聊天之餘也拉近了戀人們彼此的距離。但是,即便是在科技發達的今天,通訊軟件也不能夠真實的瞭解每個人的所思所想,你在跟他聊天,可是你卻不知道他在做什麼。
2008年陳晨和孫濤(均是化名)在石家莊同一所大學畢業,畢業後陳晨考上了石家莊某單位的公務員,孫濤通過學長的介紹去了上海一家IT公司從事技術工作,原本朝夕相處的小情侶為了眼前的生活,也只能接受異地戀愛了,每月見一面的習慣就這樣悄悄持續了五年。期間,雙方有過結婚計劃,考慮到石家莊房價相對上海便宜很多,所以兩人決定先在石家莊買套房子。孫濤回石家莊與陳晨挑選房子,很快選中了一套二環邊的商品房,當場交了定金。孫濤因工作繁忙,於是購房手續全部交給陳晨自己去辦理。此後陳晨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支付了16萬元首付款。
2011年開發商交了房子,房子登記在陳晨名下。兩人的異地生活依然繼續,一切看似那麼平靜。2013年2月春節孫濤以加班名義沒有回老家與父母過節,也沒有和陳晨團聚。陳晨心想自己的男朋友這麼辛苦,不如趁着假期去上海照顧孫濤吧,於是陳晨決定去上海,為了給男朋友驚喜,並沒有提前告知孫濤。當陳晨敲開孫濤家門的時候,發現孫濤的屋裏還有另外一個女人,而且衣着暴露,孫濤還沒來得及解釋什麼,陳晨已經摔門而出。
兩年的清純學生戀愛加上五年的異地戀愛,陳晨決定給這段時光劃上句號。陳晨認為愛情來不得半點瑕疵。在陳晨提出分手的時候,孫濤卻提出將兩人購買的房屋賣掉,陳晨自然不同意,爭執不下兩人最終鬧上法庭。審理中陳晨説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是自己購買的,孫濤説首付款是自己出的,陳晨只是支付了一萬元定金。由於購房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的是陳晨的名字,孫濤又難以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首付款是他出資,法院最終判定房產歸陳晨一人所有。
百合網情感法律專家表示,司法實踐中戀愛期間購買的房屋一般登記在誰名下就判歸誰所有,如另一方對產權有異議需要舉證證明出資數額,然後主張折價款,否則全部認定為產權登記方一人財產。情侶合資購房最好籤訂購房合同時雙方到場,兩人共同簽署,產權證登記在雙方名下,明確產權份額,避免分手後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