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檢察院通報十個“環保專項”典型案例
作者:左艾甫 通讯员戴小巍
央廣網武漢9月8日消息(記者左艾甫 通訊員戴小巍)“專項法律監督工作開展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加大對破壞資源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批准逮捕143件209人,提起公訴442件635人。”這是記者從9月8日湖北省檢察院召開的“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的。會上,湖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新聞發言人鄭青向媒體記者介紹了該省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法律監督工作開展以來的做法和成效,湖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王永金髮布十個典型案例。會議由湖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金鑫主持。
據瞭解,今年3月,湖北省檢察院黨組部署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專項法律監督工作,向破壞環境的違法犯罪宣戰,着力為湖北綠色發展提供更多、更優檢察供給。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堅持高點定位,精心部署,打好生態環境保護“整體仗”;堅持全面履職,多措並舉,打好生態環境保護“組合拳”;堅持因地制宜,精準發力,唱好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戲”;堅持探索創新,打擊修復並重,譜好生態環境保護“協奏曲”,取得了顯著成效。
此次發佈的十個典型案例分別為:黃岡市檢察院依法建議移送全省首例涉嫌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犯罪案件,“亮劍”環境監測造假亂象;仙桃市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二名重大責任事故致嚴重污染環境案犯罪嫌疑人,嚴懲危害生態環境犯罪;隨州市曾都區檢察院依法辦理一起超標排放有毒物質污染水源案,懲促結合助推企業轉型發展;通山縣檢察院依法追捕一起嚴重污染環境犯罪案中三名漏犯,嚴格司法不枉不縱;荊門市掇刀區檢察院嚴肅查辦一起濫伐林木“頂包案”背後的森林公安瀆職窩案;鍾祥市院依法啓動行政公益訴訟前置程序推動國家濕地公園生態環境全面修復,司法助推綠色發展;宜城市檢察院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依法對補植復綠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辦理一起跨省層層轉包傾倒有毒渣土案,斬斷“黑色交易鏈”保護長江“母親河”;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依法準確辦理我省首例長江禁採區內非法採砂案,護航長江生態資源安全;石首市檢察院依法嚴懲環評背後權錢交易,有效維護國家環保政策實施。
據介紹,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方面,依法查辦生態保護和環境監管中貪污賄賂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瀆職犯罪案件218件254人。結合辦案開展有針對性預防宣傳和警示教育1080場次,提出預防檢察建議197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的發生。
在刑事訴訟監督方面,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環境領域刑事犯罪179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17件。加強刑事審判監督,對認為有錯誤的、量刑畸輕畸重的刑事判決,提出抗訴11件。
在民事行政檢察方面,突出抓好公益訴訟,結合湖北省實際,以水資源保護等方面為重點,自2015年7月試點以來共辦理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479件,其中訴前程序408件,向法院提起訴訟71件;通過公益訴訟督促恢復治理水源地8964畝,治理江河、湖泊面積23607畝;督促恢復、收回被毀損、佔用的國有林地、生態公益林地和耕地2056畝,一批羣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
在生態修復補償方面,堅持打擊與修復並重的原則,結合辦案共督促開展生態修復147件,補種林木3042畝;督促恢復土壤29畝;督促繳納治理恢復費用38.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