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心聲:共建方能共享
9月10日《焦點訪談》播出了共享單車帶來的出行便利,隨用隨取,隨用隨停,方便的取用已經在全國許多城市改變了大家的出行方式。然而一些違規使用亂象依然嚴重,逆行、闖紅燈、在機動車道上和汽車爭道以及把孩子放在車籃裏出行等,更有“水深火熱”“上天入地”“大卸八塊”“橫卧街頭”等暴力使用情況,以至於現在多地明確禁止共享單車繼續投放。
共享單車的出現原本是為了助推低碳生活、解決最後一公里的痛點,可是卻成了新的堵點和難點,用户素質的問題是其中一方面,但根本還是在於管理,既包含了服務,也包含了約束和激勵。
如何更好地管理用户的行為,一些共享單車公司從一開始就設計了信用積分制。然而,目前各公司的信用機制中,如果沒有人舉報,許多的用車亂象也無法得到監督,這樣的信用分實際意義並不大。
共享單車,崇尚的是共享的精神,先有共,才能享,而共的反面則是私。如果大家騎完車都把車停到了自家後院裏,共享變成私享,且不説有沒有違法,那結果肯定就是誰都享受不了共享單車的便利;如果大家都貪圖方便把車隨便扔在地鐵口,那別人亂停的單車也同樣會擋住你的路。再説幾十家單車企業,如果沒有一點兒共享精神,只管互相碾壓跑馬圈地,不打破數據壁壘,那就無法改變整體上單車的無序投放,也無法提升整個城市的單車共享效率。而如果城市的管理者只圖省事兒,搞個一刀切,那有缺陷的好事兒就沒法改進和發展。因此,要想共享,必先共建。
今年8月3日,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發佈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確定了共享單車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共享單車企業和城市人民政府都是共享單車管理的責任主體。
筆者建議共享單車企業應建立信用共享機制,不按規則使用共享單車的人員應被共享單車公司採取禁止騎行、扣除押金等不同程度的懲罰措施,甚至可以將其行為納入整個社會的徵信系統,限制到其貸款、出行、消費等權力。
共享單車的停放,要同時考慮便利性和秩序性,嘗試用電子圍欄的方式來規範停車行為。科學計算每個城市所需的單車數量、劃定停車區域、規範單車投放、調度,建一個統一的平台,政府、行業協會等都參與進來,利用各公司的大數據,完成科學的調度。
用户希望獲得更好的出行體驗,企業希望得到更多的經濟效益,政府希望得到更大的社會效益,只有在各方共同參與治理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共享”這輛單車。(裴春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