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安徽行政體制公證機構全部改為事業體制
央廣網合肥9月13日消 息(記者張秋實 通訊員彭繼友)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安徽省公證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年底前,安徽現有行政體制公證機構要全部轉為事業體制,創新優化事業體制公證機構體制機制,推進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
目前,安徽現有公證機構84家,其中行政體制公證機構13家,佔機構數15.5%。根據改革方案,原為司法行政機關內設科室或原為獨立行政單位的公證機構,設為事業單位;行政體制公證機構改為事業體制時,原有行政編制通過置換的方式核拔事業編制。原使用的行政編制由編制管理部門收回統籌使用,其中政法專項編制將統籌用於加強司法行政系統重點急需領域工作力量。
人員安置問題,是確保改革順利推進的核心問題。目前,安徽公證機構中公務員身份公證人員 135 人,其中公證員 105 人,其他輔助人員 30 人,分佈於全省 13 家行政體制公證機構、37 家事業體制公證機構。按照全國公證工作會議精神,針對安徽實際情況,這次改革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公證員,選擇留在司法行政機關工作的,保留其公務員身份及工資、福利和養老、醫療保障待遇。選擇留在改革後的公證機構工作的,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不保留公務員身份。實行3年過渡期,對改革後執業公證員數量達不到法定條件的公證機構,可由司法行政機關指派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公證員在 3年過渡期內繼續在公證機構執業。
改制後的公證機構要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事業法人的屬性,深化公證機構內部運行機制改革,保障其依法決策,獨立自主辦理業務並承擔責任。建立健全符合公證業發展需求的編制管理制度,對劃入公益二類的公證機構實行備案制。具備條件的公證機構實行企業化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公證機構公益屬性和社會功能,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要求的公證機構績效工資分配激勵機制,公證機構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可自主進行分配。實行靈活多樣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使工作人員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
合作制公證機構是創新公證組織形式的有益探索。在本次公證體制改革中,安徽將結合實際制定合作制公證處試點方案,堅持高標準 、高起點,嚴把合作制公證機構設立關,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證機構,進一步增強公證工作活力。
“推動公證事業發展,當務之急是改革,要向改革要動力、要活力、要創造力。”安徽省司法廳廳長時俠聯表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公證機構和廣大公證從業人員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抓住“牛鼻子”,打好“組合拳”,對焦“關鍵人”, 把公證質量監管放到最突出位置,深入推進安徽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和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