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悶”保安 酒後連砸16輛車 當庭認罪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
千龍-法晚聯合報道(記者 洪雪)原準備到廣東東莞,在北京轉車時包被偷,無奈黎某到豐台一小區做保安,上班的第三天,黎某又因停車問題跟他人吵架,心情煩悶的他買了兩瓶白酒,喝完後他一連砸了16輛車,其中不乏奧迪A8等高檔轎車。
今天(15日)上午,黎某在豐台法院受審,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黎某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據指控,2017年3月3日至4日間,黎某在北京市豐台區富豐路一小區附近,無故損毀被害人張某等人的車輛,共計16輛,其中7輛經鑑定,損失共計4000餘元。
檢方認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指控,黎某表示認罪。
黎某稱,2017年2月中旬,他從成都坐火車準備去廣東東莞,在北京換車在一飯店吃飯時行李被盜、身份證丟失。心情沮喪的黎某打算先在一家保安公司工作,等補辦了身份證再去東莞。
此後,黎某被一家保安公司派到豐台區的小區做保安,具體工作就是檢查進出小區的車輛。3月3日,黎某因為有業主在門口停車,他和業主吵了幾句,於是心情煩躁的他到小賣部買了兩瓶牛欄山二鍋頭,“我越喝越生氣,想起自己做生意虧本,和家裏人鬧翻了,包丟了還被困在這兒,我就想報復一下。”
於是黎某從地上抄起水泥塊和碎磚頭走進了小區,照着車就砸,一共砸了16輛車。
事後16輛車的車主中,只有7輛車進行了鑑定。法官審理期間,跟16名車主聯繫後,得知黎某的情況,16名車主均不要求其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