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賈躍亭兩兄弟究竟是如何變成老賴的?
樂視系兩公司日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引發媒體關注,這兩家公司究竟因為什麼被列入失信名單?列入失信名單對於樂視究竟有何影響,記者對作出此決定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獨家採訪。

記者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發現,此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是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其中,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9月8日,案發時法定代表人為賈躍亭,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賈躍民,公司成立於2014年5月6日。兩家公司均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負責審理這起案件的法官告訴記者,兩家公司在該院共涉及兩起案件,均是買賣合同糾紛案,兩起案件中一起案件的原告為新加坡的AAC公司(簡稱),另一起案件的原告為常州麗聲科技有限公司,兩家原告公司均是樂視的供貨商。而案件之所以在天津審理,是因為這兩起案件的第一被告均為樂視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這家公司與樂視移動、樂視控股為共同被告。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狄建慶:AAC公司與樂視致新天津公司簽訂了《採購框架協議》,在供貨過程中,樂視致新(天津)公司和樂視移動公司沒有按照約定付款,後期,樂視控股(北京)公司出具保證函,對樂視致新(天津)公司和樂視移動(北京)公司的付款承擔連帶給付責任,在履行過程中,產生了糾紛,AAC公司向本院提起訴訟。

狄建慶介紹,新加坡的AAC公司是樂視的供貨商之一,雙方於2014年10月29日簽訂了《採購框架協議》,原告根據協議向被告公司生產並交付產品,但自2016年9月起,被告樂視致新和樂視移動拖欠原告貨款達4985萬餘元。而另一起案件的原告常州麗聲科技有限公司也是樂視的供貨商之一,雙方同樣因為在供貨過程中,被告不能按時給付貨款,欠款總額約4782萬餘元,原告常州麗聲公司將被告起訴到了法院。2016年11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這兩起案件。
*立案受理後,*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兩起案件進行了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承諾在雙方約定日期將拖欠貨款支付給原告。但被告未按約定履行義務。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審判員郭勝明:共涉及兩起案件,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樂視作為被告,按照法律規定,調解協議達成後,被告應該按照協議履行,但樂視沒有按照協議給付貨款,原告向本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郭勝明法官介紹,法院扣劃了樂視的部分款項,併發還給申請執行人,但剩餘部分被執行人一直沒有履行,兩申請人雙雙向法院提出了將樂視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郭勝明:首先達成調解是自願的,這個協議就是合法的,達成調解時應該根據自己的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達成了也承諾了就應該履行義務。另外,他也沒有提供財產現狀,根據有關規定,法院向他們發了報告財產令,他們沒有報告,按照最高法院的有關規定,就可以對他們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有關規定》,違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和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實施信用懲戒。
那麼什麼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究竟對被執行人有什麼影響?對公司法定代表人又是否有影響呢?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針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信用懲戒的制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7月發佈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執行部門除了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公佈外,還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而樂視這兩家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單後,將受到相關信用懲戒。
郭勝明:對公司的政府採購、行政審批、招標投標、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懲戒。

*根據最高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樂視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單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將被限制高消費。*被限制高消費後,失信被執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以及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G字頭動車組全部座位;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旅遊、度假;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