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終審:主犯陳文輝獲刑無期 徐父稱很好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去年8月,一紙高考錄取通知書帶給山東女生徐玉玉對美好未來的無盡憧憬,然而,一通詐騙電話卻將她的生命及夢想永遠定格在了18歲。今天,“徐玉玉案”塵埃落定!
9月15日上午,山東高院委託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並送達了第二審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陳文輝、黃進春、陳寶生的上訴,維持原判。
消息公佈後,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致電徐玉玉父親徐連彬,他説,目前還沒有人告訴他這個消息。對於這個結果,徐父表示“很好”。
山東高院官方微信今天上午發佈消息稱,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一案,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19日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文輝犯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罰金十萬元到六十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