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紀委8個月查處1789人 其中37名廳局級幹部
本報訊(記者 李澤偉)北京市紀委昨天通報了本市前8個月的紀律審查情況,全市立案1840件,處分1789人,增長35.4%。處分廳局級幹部37人,查處“小官貪腐”274人。
市紀委公佈的具體數據為,今年1至8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1390件(次),處置問題線索6766件,談話函詢2001件次,立案1840件,增長0.7%,處分1789人(其中黨紀處分1609人),增長35.4%。處分廳局級幹部37人,縣處級幹部273人,鄉科級幹部362人,移送司法27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實施意見331人,“小官貪腐”274人。
前8個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6546人次,增長47.2%。其中,第一種形態4728人次,增長49.8%,佔“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72.2%;第二種形態1296人次,增長38.6%,佔19.8%;第三種形態381人次,增長117.7%,佔5.8%;第四種形態141人次,佔2.2%。
據瞭解,市委常委會日前聽取了市委巡視發現重點問題及整改情況彙報。會上指出要全面梳理巡視發現的問題並開出具體清單,由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負責,掛賬整改,逐一銷號,年底交賬;對共性問題,由各責任部門牽頭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建章立制,細化從嚴治黨措施,織密黨內監督網。整改工作由市委直接負責,市紀委市監委加強統籌協調,定期檢查工作進度,促進層層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此外,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天通報了62起侵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北京2起,分別為:延慶區四海鎮上花樓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德發等套取村級公益事業專項補助資金問題。經村財務專管員劉付明提議,趙德發決定由劉付明製作虛假工資表,套取村級公益事業專項補助資金共計3萬餘元,用於支付村集體發放福利費用;時任村黨支部副書記馬興明、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衞長忠知情並簽字同意。趙德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馬興明、衞長忠、劉付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密雲區西田各莊鎮墳莊村黨支部書記劉景明等在低收入農户精準識別及建檔立卡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問題。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劉景明在負責對低收入農户精準識別及建檔立卡工作中未按規定嚴格把關,村幹部王永生、王瑞忠未按要求嚴格審核,致使75户不符合條件農户被認定為低收入農户,造成財政資金損失2.8萬元。劉景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王永生、王瑞忠分別受到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