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落實寄遞實名制 泄露公民信息將依法嚴打
作者:邓文辉 通讯员颜英华
央廣網長沙9月19日消息(記者鄧文輝 通訊員顏英華)9月19日,湖南省郵政管理局、湖南省公安廳聯合召開全省推進落實寄遞安全管理“三個100%制度”視頻會議,部署落實寄遞渠道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個100%” 制度,確保湖南省寄遞渠道安全。目前,湖南省正在推進實名收寄信息化工作,如有泄露公民信息行為,郵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近年來,湖南省寄遞行業發展十分迅猛,寄遞渠道不僅發揮溝通城鄉的優勢,改善了人們生活,也促進了流通、繁榮了經濟。截至今年8月底,湖南省郵政業務總量達到120億元,同比增長34.8%,是全省GDP增速的4.5倍;快遞業務量達到3.6億件,日均服務1000萬餘城鄉居民,支撐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2000億元,成為服務經濟民生的基礎產業。與此同時,寄遞渠道人貨分離特點也受到不法分子的“青睞”,違法郵寄槍支彈藥、毒品、危險化學品等禁寄物品案件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在此背景下,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國家郵政局等九部門要求在寄遞渠道全力推進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個100%” 制度。 “三個100%” 制度是構建寄遞渠道安全屏障的制度組合,是把握安全主動的重大戰略。
近年來,湖南省郵政管理局、省公安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實加強部門協作,健全完善工作聯動、信息共享、案件聯處機制,強化屬地監管,大力開展寄遞業綜合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僅今年1-8月,湖南省郵政管理部門共查處違反寄遞安全管理制度案件75起,全省公安機關查處非法郵寄禁寄物品案件168起。其中,根據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中發現寄遞企業違規收寄禁寄物品情況,長沙市郵政管理局開出全省寄遞渠道反恐第一張罰單,依照《反恐怖主義法》,對在國家重大活動期間寄遞禁止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物品的長沙一天快遞有限公司罰款10萬元,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罰款1萬元。隨後,株洲市郵政管理局根據株洲韻達快遞公司非法郵寄槍支的違法事實,依照《反恐怖主義法》對韻達公司罰款10萬元,對公司法人代表罰款5000元,同時對株洲縣承包區負責人3000元罰款、三門鎮寄遞網點業務員2000元罰款。公安機關在案件偵辦中,也對多名參與非法郵寄禁寄物品,涉嫌犯罪的寄遞企業負責人、從業人員採取了強制措施。
近期,湖南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省郵政管理局等8部門聯合部署開展全省寄遞物流渠道專項整治行動。下一步,全省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將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常態落實“公安發現,郵政處罰”的聯動工作機制,加大執法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在檢查中發現企業未執行寄遞安全“三個100%”制度,特別是未按要求落實就地安檢、特殊時段寄往重點地區的郵件快件未進行二次安檢的,將嚴肅依法依規處罰。全省公安機關將主動出擊,嚴厲打擊利用寄遞渠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和盜竊、非法扣押郵件快件、擾亂寄遞企業正常生產秩序、危害寄遞渠道安全暢通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防止禁寄物品進入寄遞渠道,全力保障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歡迎包括寄遞企業從業人員在內廣大羣眾積極提供線索,公安機關對提供非法郵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易制爆化學品、毒品等禁寄物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最高可給予8萬元獎勵。
去年11月,國家郵政局、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發布《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規定了包括槍支彈藥、管制器具、爆炸物品、毒品等19類禁寄物品。湖南省郵政管理局、湖南省公安廳希望寄遞企業、從業人員承擔主體責任,認真執行“三個100%” 制度,不得收寄禁寄物品,發現有郵寄禁寄物品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郵政管理部門;對寄件人身份不明、拒不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所填身份信息與證件不相符以及拒絕驗視的,寄遞企業一律不得收寄。對違反規定的寄遞企業和從業人員,郵政管理部門將會同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單位和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
目前,湖南省正在推進實名收寄信息化工作,信息系統軟件採取“前端加密、後台實名”安全機制,採集的寄件人相關信息是直接傳送到國家郵政局,寄遞企業無法查閲信息。因偵查工作需要,要查詢信息的單位,需依法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如有泄露公民信息行為,郵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湖南省郵政管理局、省公安廳呼籲廣大羣眾,自覺接受、配合寄遞企業和人員進行驗視,主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配合寄遞企業和人員進行核對、登記。對非法郵寄禁寄物品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