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以來江蘇共查獲非法接送學生車輛327輛
9月1日起,江蘇全省組織開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截至9月19日,全省共出動警力21784人次,設置護學崗、臨時執勤點9676處,檢查校車、接送學生車輛16902輛次,查獲非法接送學生車輛327輛,連續查獲多起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違法行為,其中5起涉嫌危險駕駛立刑事案件。
9月8日,淮安市淮安區交警大隊在對轄區校園周邊交通環境進行整治時,現場查處了四輛違法載客的“黑校車”,其中一輛核載7人的麪包車竟乘坐了14名小學生,車輛後排座位已經被拆換改裝,超員比例超過100%。車主當即被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除了麪包車違法集中接送學生營利,部分地區還存在着電動三、四輪車違法集中裝載學生、私家車超員接送多名學生、專用校車超員、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針對接送學生車輛存在的安全隱患發出提示:
一、電動三、四輪車安全技術條件較差,本就不具備上道路行駛的資格,更不能用來接送學生。
二、受親友委託,使用私家車接送多名學生上、下學時,切勿超員。
三、嚴禁使用不具備校車資格的車輛提供校車業務。違法提供校車業務,將處以1萬-2萬元罰款。嚴重超員的,還將構成危險駕駛罪。
四、專用校車須通過安全駕駛檢驗,取得校車標牌後,由具有校車駕駛資格的專業駕駛人駕駛,方可提供校車服務。接送學生時須配備隨車老師,做到一人一座,嚴格按照審批的校車線路行駛,嚴禁超員載客。(蘇交軒、黃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