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通報三起生態環境監管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問題
作者:晁向荣
央廣網白城9月19日消息(記者晁向榮)吉林省白城市紀委日前通報了3起生態環境監管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問題。這3起典型問題是:
洮南市草原站站長王海波、副站長馮景貴、監察科科長張志剛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致使草原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問題。自2005年開始至2013年為止,洮南市二龍鄉二龍村國土二調較一調時草原面積減少了100.52公頃。王海波、馮景貴、張志剛不認真履行草原生態環境監管保護職責,致使二龍鄉二龍村草原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王海波、馮景貴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免去行政職務;張志剛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通榆縣向海鄉水利工作站站長李平、興隆山鎮水利工作站站長侯建林、興隆山鎮長髮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臧志安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致使河道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問題。2013年至2017年,李平、侯建林、臧志安不認真履行河道生態環境監管保護職責,致使向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霍林河河道生態環境遭到破壞。2017年8月25日,李平、侯建林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2017年8月28日,臧志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大安市兩家子鎮林業站站長劉國新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致使林地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問題。2016年至2017年,劉國新不認真履行林地生態環境監管保護職責,致使村民吳某擅自挖掘林地共計261平方米,林業生態環境遭到破壞。2017年8月25日,劉國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