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股份被問詢信息披露是否及時
宏達股份9月18日晚公告稱,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來的問詢函,對公司大股東股權轉讓事項提出了問詢。
據披露,因宏達實業、宏達集團未就“宏達集團與宏達實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及時通知安信信託,安信信託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凍結宏達集團和劉滄龍持有的宏達實業部分股權,導致股權轉讓事項目前無法推進。問詢函要求上市公司補充披露:實際控制人劉滄龍及宏達集團、宏達實業與安信信託的經濟糾紛的具體情況,包括金額、期限、利息、擔保等;司法凍結是否對本次股權轉讓事項構成實質障礙;相關方是否存在解決司法凍結事項的意願及具體安排或約定;除司法凍結事項外,本次股權轉讓是否還存在其他實質性障礙。
據披露,泰合集團本次協議轉讓的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問詢函要求上市公司補充披露,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的比例和具體來源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槓桿融資及其金額、佔比、利息、償還期限、擔保等具體情形。
據披露,截至半年報,公司持有四川信託22.1605%股份,且本次轉讓尚需有關部門的行政許可。問詢函要求上市公司補充披露,本次股權轉讓具體需要履行哪些部門的行政許可,相關行政許可的取得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據披露,本次股權轉讓的收購協議簽署於2017年9月6日,但直至9月12日公司才進入停牌程序,直至9月19日,相關股東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問詢函要求上市公司補充披露,相關股東的信息披露義務履行是否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