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通報5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
作者:晁向荣
央廣網白山9月20日消息(記者晁向榮)近日,吉林省白山市紀委監察局通報了5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這5起典型問題是:
1.長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譚生波等人對企業違歸佔用耕地未進行制止,縣交通局運輸管理所黨支部書記(主持工作)姜立春等人工作失職致使揚塵污染環境問題。2007年以來,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譚生波等人,沒有對長白縣新房子鎮水庫村某硅藻礦違規佔用耕地建硅藻土坯場進行制止;縣交通局運輸管理所黨支部書記(主持工作)姜立春等人工作失職,致使硅藻土企業在運輸硅藻土過程中,揚塵污染環境。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譚生波,新房子鎮原副鎮長於千鶴、程紹東、金龍國受到誡勉問責;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劉紹江受到行政記過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八道溝中心所所長徐功民,原所長金昌日、朱世勝,縣交通局運輸管理所黨支部書記(主持工作)姜立春,原副所長王玉林、周彥,現任副所長楊毅鑫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運輸管理所派駐八道溝辦事處負責人於建強被通報批評。
2.長白縣林業局稽查大隊副大隊長徐偉等人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林地被非法佔用、開墾,破壞生態環境問題。2015年以來,長白縣林業局稽查大隊副大隊長徐偉等人因工作失職,導致長白縣馬鹿溝鎮南尖頭村村民潘某先後在十九道溝村、大梨樹村非法佔用、開墾林地,破壞生態環境。縣林業局稽查大隊副大隊長徐偉、林業工作站副站長陳愛軍受到行政警告處分,管護員王志奎、趙壽強、姜日光、王洪軍被通報批評。
3.撫松縣萬良鎮國土資源所所長馬德軍工作失職,導致萬興村村民挖山建房破壞環境問題。2017年4月至5月,撫松縣萬良鎮國土資源所所長馬德軍發現萬良鎮萬興村居民李某,在沒有任何土地使用手續的情況下,在其自家房屋西側山體挖山建房,未進行有效制止,致使環境遭到破壞。馬德軍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4.撫松縣萬良鎮人大主席胡延賓等人未正確履職,致使松花江三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存在違章、違法建築問題。2012年7月,胡延賓在擔任興參鎮副鎮長期間,撫松縣迦南峽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在興參鎮轄區松花江三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建設彩鋼房、鋪設水泥路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胡延賓對此失察失管,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興參鎮林場場長許洪波、興參林業工作站站長許濤未認真履行管護職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臨江市農牧局副局長單家鵬等人未正確履行審核職責,導致樺樹鎮西大川村環境污染問題。臨江市農牧局副局長單家鵬等人未正確履行審核職責,對2015年1月以來西大川村五個豬圈污染地下水、河水,2017年4月農業温室大棚改建大型養雞場等問題審核把關不嚴,造成生態環境污染問題。臨江市農牧局副局長單家鵬、動物衞生監督所所長曆建軍、樺樹鎮畜牧獸醫站站長李仁志、臨江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孫鴻偉、副大隊長王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臨江市樺樹鎮西大川村副主任徐金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臨江市環保局副局長於偉、樺樹鎮人大主席兼西大川村支部書記王澤民受到誡勉問責。
通報指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關係人民福祉,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落實省紀委監察廳,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提供紀律保證。特別是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問題線索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快查快結。
通報要求,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問責力度,嚴格依據《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吉林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破壞生態環境違紀違法問題和失職瀆職行為,要發現一起,嚴肅查處問責一起,決不姑息。對已查處問責的破壞生態環境違紀違法問題,要及時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不斷釋放“嚴查快處”的強烈信號,持續發揮警示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