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文要求加強文物安全工作 嚴厲打擊文物犯罪
中新網9月20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健全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巡查,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加大督察力度,嚴肅責任追究。意見同時要求健全監管執法體系,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強化科技支撐,提高防護能力。
國辦稱,當前文物遭受盜竊盜掘盜撈案件高發頻發,法人違法屢禁不止,文物流通領域非法交易、非法收藏、拍假賣假亂象叢生,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監管缺失,執法機構隊伍薄弱、管理不到位。
為牢固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嚴格落實文物安全保護責任,嚴密安保措施,嚴防監管漏洞,嚴打文物犯罪,嚴肅問責追責,堅決築牢文物安全防線,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健全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明確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責任,堅持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地方各級政府間、政府與部門間、文物部門與文物和博物館單位間要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目標。
《意見》要求加強日常檢查巡查,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懲治法人違法行為。要將文物被盜、火災、雷擊等隱患以及安全設施運行維護、應急演練處置、文物安全責任制落實等情況作為重點,不間斷進行日常檢查巡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協同配合,建立長效機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勢,適時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田野石刻造像、古建築壁畫和構件,盜撈水下文物以及倒賣、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動;嚴厲查處非法交易文物、非法收藏文物、擅自從事文物經營活動等違法行為,清理非法經營主體。
《意見》同時要求,充實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安全督察力量,加強省級文物監管力量,建立健全督察機制。強化市縣監管力量。地方各級政府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確保無專門管理機構或管理機構力量不足的不可移動文物有專人負責巡查看護。同時強化科技支撐,提高防護能力。
《意見》稱要加大督察力度,嚴肅責任追究。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等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併造成損失的,對負有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必須嚴肅追責;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讓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成為工作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