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枚陳水扁曾經頒給自己的“最高榮譽勳章” 為什麼讓綠營吵個不停?
作者:徐亦超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徐亦超】台灣“立法院”的新會期22日正式開議,首日最主要的任務是忙着處理累積了一個暑假的“立委”提案,而這其中又見“去蔣”提案,包括“綠委”姚文智提案廢止“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但最為荒唐的還當屬“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不滿台灣地區現行最高層級的“採玉大勳章”,是以蔣介石之母王採玉女士命名,提案修正“勳章條例”,主張改名。但他也許不記得,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當年曾自頒這枚“採玉大勳章”,後來因為阿扁涉貪,該勳章還差一點被馬英九追回。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9月23日報道,台灣地區現行的“勳章條例”規定,勳章分五種:“採玉大勳章”、“中山勳章”、“中正勳章”、“卿雲勳章”、“景星勳章”。對於“採玉”大勳章,是用蔣中正之母“王採玉”命名,林昶佐質疑:“她一生未曾在台灣生活,為何以她來代表台灣人民的最高象徵?”
而除了“採玉大勳章”是以蔣介石之母命名,林昶佐還聲稱,“中山”、“中正”也都是以個人作為命名,“如此榮譽,應不宜以特定個人作為命名”,因此提案改名。結果上述提案22日都被國民黨“立院”黨團退回“程序委員會”,但由此可見,“去蔣”及“去孫”的情緒,仍是許多台灣綠營“立委”魂縈夢繫,必除之而後快。
根據現行台灣地區的“勳章條例”,“採玉大勳章”是台灣最高榮譽勳章,規定是“元首佩帶,得特贈友邦元首”。因此,從蔣中正、蔣經國以來,幾乎每任台灣領導人都會頒給自己一枚“採玉大勳章”。只是,從李登輝之後的民選領導人,幾乎沒見過在公開場合佩帶,人們只能在頒贈“友邦元首”的場合,一睹“最高榮譽勳章”的樣貌。
至於頒授的方式,報道稱,過去是由“國民大會議長”代表頒給現任台灣領導人,但自從台灣地區廢除“國大”後,就由領導人自頒了。
前任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是在2001年5月,自頒“採玉大勳章”。相關人士説,當時是由“總統府”第二局局長簽報核准後,直接將勳章送到陳水扁辦公室簽收,沒有公開儀式,也未登載於“總統府新聞稿。”
不過,台灣地區“勳章條例”第15條也規定:“因犯罪褫奪公權者,應繳還勳章及證書。”陳水扁卸任領導人後,因貪污案遭判刑入獄,並被褫奪公權,依法須追繳勳章及證書。
2012年,當時馬英九當局明確表態要追回陳水扁的勳章,眼見就要創下台灣現任領導人追回卸任領導人勳章的首例。但後來,因為勳章實際下落不明,加上台法務部門建議“不予追回”,這才作罷。
據瞭解,台灣歷任或卸任領導人的勳章大都轉給“國史館”依法保存、管理。但當時“國史館”表示,陳水扁的“採玉大勳章”,是自己頒給自己,本人收下,並未交給“國史館”。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被問到此事,也説不知道這枚勳章何在。
此事經“總統府”函詢“法務部”解釋法令,“法務部”當時回函竟認為,“採玉大勳章”是因“總統”的職位而發,並非“功勳”,建議“總統府”不予追回。
當時的“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稱,陳水扁是因台灣領導人的職位獲得採玉大勳章,屬於“榮典”,不算是“功績”,“只要當過總統,就會獲頒採玉大勳章”,“就像公務員曾簽出去的公文,也不會因事後被褫奪公權而失效”。
事實上,早在2007年,民進黨前“立委”餘政道就提過,要把“採玉大勳章”改為“台灣大勳章”。林昶佐如今提案,也算“舊案重提”。而這類“去蔣”改名,往往容易觸動敏感的政治神經。有網友也反諷説,要把勳章改名,難道要叫“貪扁勳章”?可以預見的是,“採玉大勳章”,“你的名字”在台灣真有得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