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方案:不合保護和規劃要求的設施等逐步搬離
中新網9月26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方案要求完善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制度,嚴格規劃建設管控,除不損害生態系統的原住民生產生活設施改造和自然觀光、科研、教育、旅遊外,禁止其他開發建設活動。國家公園區域內不符合保護和規劃要求的各類設施、工礦企業等逐步搬離,建立已設礦業權逐步退出機制。
資料圖:神農架國家公園“太子埡”景點。 周星亮 攝
方案提出健全嚴格保護管理制度。加強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完整性保護,做好自然資源本底情況調查和生態系統監測,統籌制定各類資源的保護管理目標,着力維持生態服務功能,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生態系統修復堅持以自然恢復為主,生物措施和其他措施相結合。嚴格規劃建設管控,除不損害生態系統的原住民生產生活設施改造和自然觀光、科研、教育、旅遊外,禁止其他開發建設活動。國家公園區域內不符合保護和規劃要求的各類設施、工礦企業等逐步搬離,建立已設礦業權逐步退出機制。
方案指出實施差別化保護管理方式。編制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合理確定國家公園空間佈局,明確發展目標和任務,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按照自然資源特徵和管理目標,合理劃定功能分區,實行差別化保護管理。重點保護區域內居民要逐步實施生態移民搬遷,集體土地在充分徵求其所有權人、承包權人意見基礎上,優先通過租賃、置換等方式規範流轉,由國家公園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其他區域內居民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生態移民搬遷或實行相對集中居住,集體土地可通過合作協議等方式實現統一有效管理。探索協議保護等多元化保護模式。
方案明確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國家公園管理機構的自然生態系統保護主體責任,明確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相應責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開發礦產資源或其他項目、偷排偷放污染物、偷捕盜獵野生動物等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落實考核問責制度,建立國家公園管理機構自然生態系統保護成效考核評估制度,全面實行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對違背國家公園保護管理要求、造成生態系統和資源環境嚴重破壞的要記錄在案,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