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裏回家交不交開門費誰説了算
人們在參與公共決策時,通常會採用一種碎片化和淺表化的思維。結果,一言不合就開撕,矛盾變得不可解決、不可調和。
“大院24點關門,從0點至2點開門者,需先交2元開門費,凌晨2點以後交5元。”在成都許多老小區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通常在24點至清晨6點之間,業主回家時門衞會收取1~2元的“開門費”。有網友爆料位於成都市林蔭街9號2棟小區,半夜收取的開門費高達5元。(《成都商報》9月25日)
開門費收與不收,似乎都有道理。堅持不收者會説,我已經交了物業費,為啥還要交開門費?難道連自己的家也不能回了?認定要收者會説,門衞確實辛苦,晚歸者影響他們休息,因此應該得到一定補償。如果雙方互不相讓,問題便無法徹底解決,甚至可能發生衝突。
問題不是不能解決,關鍵取決於博弈的各方是否有充足的耐心和理性。首先,應該分清小區的管理性質是什麼?如果小區由正規的物業公司管理,門衞由物業公司僱傭,晚上開門再辛苦,也不該、不能額外收取開門費。因為,業主已經繳納了物業費,物業公司已經給門衞開出了工資。如果門衞覺得辛苦,或者感覺工資低,那首先是物業公司的問題,而不是業主的問題,他們應該與物業公司協商,而不是向業主收費。不宜拿道德層面的説辭混淆問題,業主和門衞之間還隔着物業公司,它不能無所作為。
其次,即便收費,也不能單方面決定。如果小區沒有商業性的物業公司,門衞是由街道、單位、業主委員會聘請委託管理的,那麼門衞的待遇和福利確實需要考慮。即便如此,開門費也不能單方面宣佈——我要收取多少開門費,因為我太辛苦!收取的具體數額應該交由利益各方充分協商和博弈,而且應該由職能部門進行組織、引導、監督,以促進達成共識。
人們在參與公共決策時,通常會採用一種碎片化和淺表化的思維。結果,一言不合就開撕,矛盾變得不可解決、不可調和。人們之所以如此焦躁,原因在於缺少博弈的耐心和理性:一方面希望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另一方面卻不想通過更多的公共參與、責任承擔來實現目的。結果,輿論場成為爭吵的場所,博弈場成了站隊的舞台。
無論公共事件是大是小、是複雜還是簡單,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只有通過耐心、理性的博弈,問題才能得到真正解決,即便是小如開門費這樣的事情。反過來説,開門費怎麼收與輿論的反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着博弈的耐心與理性。(乾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