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信成員國外長關於亞信成立25週年的聲明
《亞信成員國外長關於亞信成立25週年的聲明》
我們,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簡稱亞信)成員國外長,在亞信成立25週年之際,聲明如下:
一
1992年10月5日,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先生閣下在第47屆聯合國大會上倡議建立亞信。今天,亞信已成為亞洲地區成員國數量多、覆蓋範圍廣、代表性強的重要論壇之一,為有關各方通過對話增進交流、加強協作和深化互信提供了有益平台,對促進地區穩定與繁榮、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亞信恪守《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準則和原則,通過了《亞信成員國相互關係原則宣言》、《阿拉木圖文件》等基礎性文件,為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亞信建立了國家元首會議、外長會議、高官委員會、特別工作組等議事和決策機制,以秘書處作為常設機構。亞信發展方向日趨明確,合作議程持續拓展,討論的問題日益豐富,組成和對外合作伙伴關係網絡不斷擴大。
(三)哈薩克斯坦、土耳其、中國先後成功擔任亞信主席國並主辦四次峯會,在成員國的支持下為亞信進程持續注入新活力。
(四)基於業已達成的共識,通過落實軍事政治、經濟、環境、人文及新威脅新挑戰領域信任措施(參見《亞信信任措施目錄》),亞信始終致力於實現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在遵循自願、平等參與、協商一致和循序漸進等原則基礎上,成員國通過開展對話協商、舉辦各項活動深化互信,實現利益融合。
(五)亞信認識到人文合作的重要性,成立實業家委員會和青年委員會,並舉辦非政府論壇、商務論壇和智庫論壇,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合作。亞信潛力日益擴大,各項舉措行動更加深入人心。
二
亞信成員國在基於主權平等原則開展國與國之間交往方面具有共同願望,認識到按照《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在各領域增進相互瞭解和關係,將有助於促進亞洲和平、穩定和安全。成員國決心進一步加強合作、增進團結,在業已達成的共識和主權平等原則基礎上,以包容和透明的方式致力於實現共同、綜合、合作和可持續安全。
(一)重申切實遵守《聯合國憲章》和1970年《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重申尊重各國主權、政治獨立和領土完整;堅持不干涉別國內政原則;避免在國際關係中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破壞任何國家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以及與《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不一致的行為;支持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根據《聯合國憲章》和1970年《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避免和譴責任何違背國際法試圖推翻合法政府的行為,尊重人民的平等權和自決權。
(二)認識到和平、安全和發展相互關聯和促進,同意在五大信任措施領域加強合作,逐步積累共識和互信,同時加強與其他國際組織和有關地區機制協調,探索加強地區安全之路。在透明的前提下,創新思路與模式,加強信任措施合作,推動實現公平公正、包容發展、合作共贏,促進成員國經濟增長和民生改善。
(三)決心推動可持續發展議程,承諾相互支持和合作,以切實執行相關的全球發展框架,特別是《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氣候變化《巴黎協定》、《仙台減少災害風險框架》、《亞的斯亞貝巴發展籌資行動議程》。
(四)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認為恐怖主義是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動搖基於國際法的國際秩序。強調不能將恐怖主義同任何地區、國家、文明掛鈎,各國不向任何參與恐怖主義活動或與之相關的個人及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主動或被動的支持,確保他們無法建立和培育避罪天堂,阻止煽動和宣傳恐怖主義、招募恐怖主義組織成員、向恐怖分子提供武器和資金。鼓勵就包括外國恐怖分子在內的恐怖分子行動或網絡加強信息交流。呼籲所有國家和有關各方遵循《聯合國憲章》和公認的國際法準則綜合施策,完整、平衡、迅速、有效落實《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四大支柱的內容和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呼籲在聯合國框架內儘快就《聯合國全面反恐公約》案文達成一致。
(五)重申對不同國家文明多樣性的高度認同,堅持不同文化、文明和民族間相互包容、多元文化主義、相互尊重、對話合作。根據《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及《亞信成員國相互關係原則宣言》,重申人權是普遍、相互依存、相互關聯和不可分割的。將致力於擴大成員國人文合作,通過開展教育、文化、衞生、體育、旅遊、企業、媒體、青年、學者等各領域、各界別交流,不斷夯實亞信進程社會基礎。
(六)為推動業已成立25年的亞信進一步向前發展,在當代國際舞台上開展成員國多邊合作,將致力於提高相互協作效率和效益,以通過亞信促進和平與發展。
(七)決心進一步拓展對外交往,推動亞信覆蓋亞洲更多國家,更廣泛參與地區和國際事務,在增進安全、促進發展、改善民眾福祉方面發揮更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