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機關積極慎重推進行政公益訴訟
作者:赵晔娇
中新網杭州9月27日電(記者 趙曄嬌)26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聽取了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於行政訴訟法執行情況的報告。“積極慎重推進行政公益訴訟”成為報告的一個亮點。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新增了“行政公益訴訟”條款。此舉旨在保護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是行政公益訴訟的重點。
據介紹,浙江省檢察院已第一時間成立公益訴訟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訴前作用,監督行政機關糾正行政違法行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截至8月底,浙江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共啓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50件,分佈於11個市、37個縣(市、區),其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49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件,分別佔98%、2%;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案件29件、國有財產保護領域案件10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案件11件,分別佔58%、20%、22%。
當前,浙江檢察機關正加強配合協作,密切與行政機關的工作銜接,通過監督、協調、配合,建立協作機制,形成保護公益合力。
比如舟山市檢察院與市政府建立公益訴訟專題聯席會議制度,三門縣檢察院與縣政府法制辦等10個部門聯合會簽了《關於加強行政檢察監督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
這僅僅是一個個例,隨着一股股公益合力的形成,行政訴訟特別是開展公益訴訟將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根據報告,浙江檢察機關在下一步將繼續堅持積極慎重,深化公益訴訟,強化對依法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的監督,依法督促糾正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切實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