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天價片酬” 呼喚更多“良心劇”
飽受爭議的演員“天價片酬”問題,終於迎來了首個明確的“紅線”。
日前,四個行業協會聯合發佈《關於電視劇網絡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會員單位及影視製作機構把演員片酬限定在合理製作成本內,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
應該説,《意見》一針見血,直擊行業痛點,也回應了社會的呼聲。近幾年,演員片酬漲勢驚人,已經到了阻礙行業發展的地步。如業內人士所説,現在影視劇投資額、演員片酬越來越高,但好作品並沒多少。為什麼?因為其中百分之五六十的錢都讓主演拿了。那其他製作環節都要錢,怎麼辦?找便宜貨唄。但便宜沒好貨,“五毛特效”“五毛道具”等前赴後繼,把觀眾雷得外焦裏嫩。
影視產業説到底還是一個需要砸錢的行業,就像“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在不同環節投入多少,最終就能給觀眾呈現多少。拿錢做特效,特效就會搶眼;能在服裝、化妝、道具上用心,最終也會體現在成品上……而“限薪令”的意義,正在於此。限制演員片酬説到底就是把主演的“蛋糕”重新分回到後期、劇本、攝影等影視製作的各環節中去,這無疑有益於影視劇提升製作水準。
當然,《意見》僅僅是意見,缺乏足夠的約束力,即便有尖鋭的牙齒,在執行中也難免會有從業者暗度陳倉,會有無數方法去規避。比如製作方可以做“兩套賬”;演員能以投資方式參與票房分賬;演員可以掛名顧問、策劃,享受高薪;演員可以以自家公司的名義“消化”片酬……
所以,“限薪令”雖好,其操作性還值得商榷,其效果也還有待檢驗。歸根結底,影視劇投資屬於市場行為,“天價片酬”也是市場的產物——不是演員漫天要價,也並非投資方願當“冤大頭”,而是由供需關係、投資回報比決定。看看當前的影視劇,明星的話題、流量往往決定收視率,演員的知名度常常影響票房高低,製作方花大錢找票房“保障”,也屬利益驅動。
因此,監管部門三令五申、積極引導,行業協會主動約束、明確要求,都有利於行業的良性發展;但要想真正解決“天價片酬”問題,關鍵還得靠市場。此前《琅琊榜》等“良心劇”因製作精良而快速圈粉,《戰狼》等電影沒有“流量擔當”依然大獲成功;一些明星主演的電影卻要靠粉絲“鎖場”挽回顏面……顯然,“燒大錢,拍爛片”的模式不可持續,並且越來越吃力,這都是市場調節的結果,也會帶動更多製作方思考、調整。(夏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