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中秋之戰”再反轉 蘇稻線上產品恢復銷售
作者:徐娜
【環球網 記者 徐娜】臨近中秋節,傳統糕點等商品處於銷售旺季,各商家也卯足勁開始搶佔中秋市場……
然而,南北稻香村由來已久的商標“糾葛”也再一次爆發,並在短短幾天之內,上演劇情反轉。
9月26日18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下稱法院)裁定,解除該院此前作出的“蘇稻電商禁售令”。
此前的9月22日,法院責令北京蘇稻、蘇稻,立即停止在稻香村月餅、稻香村糕點上使用“稻香村”商業標識。與此同時,北京蘇稻及蘇稻被要求立即停止在上述電商平台的相關產品宣傳推廣稻香村月餅、稻香村糕點上使用“稻香村”商業標識。

臨近中秋旺季,這一裁定無疑將蘇稻推上了絕境。而蘇稻也很快做出回應,於9月25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撤銷9月22日基於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北稻)申請作出的行為保全裁定。
蘇稻方面還認為,在未認定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已註冊商標及未註冊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的情況下,法院不應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而目前蘇稻“稻香村集團”文字註冊商標處於無效宣告階段,無法確定北京蘇稻、蘇稻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據瞭解,北稻是在其起訴北京蘇稻和蘇稻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審理過程中提出上述行為保全申請的,北稻稱發現北京蘇稻和蘇稻在1號店等電商平台銷售了帶有“稻香村”扇形商標、“稻香村”文字商標以及“稻香村集團”文字商標標識的糕點等商品,並在電商平台的宣傳、推廣過程中使用了上述三個商標,主張上述行為構成對其第1011610號“稻香村”文字註冊商標專用權和馳名商標相關權益,以及其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的“稻香村”未註冊馳名商標權益的侵犯。不過蘇稻方面認為,其在糕點類商品上註冊有第184905號“稻香村DXC及圖”商標以及第352997號“稻香村DXC及圖”商標,且其在電商平台銷售的產品上使用的是未註冊的“稻香村”文字商標,其使用稻香村商號及商標並不存在侵權。
對於此次“蘇稻電商禁售令”蘇稻認為此次裁定有失公平,蘇稻副總楊國印對環球網記者表示,在裁定做出之前,執法機構沒有顧及我司商標註冊在先,馳名商標在先的權利;也沒有顧及我司是第30類糕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持有人。
追溯過往,“稻香村”商標之爭已經持續多年。
資料顯示,2006年7月,蘇稻在現有“稻香村”商標核定使用商品上,重新申請註冊扇形“稻香村”商標,經國家商標局審查在第30類餅乾、麪包、糕點商品上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不料,該申請經初步審定公告後,北稻提出了異議申請。商評委最終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註冊。蘇稻不服,提起了行政訴訟。
此案經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後,於2014年先後做出判決和裁定,認定蘇稻申請的扇形“稻香村”商標與北稻手寫體“稻香村”商標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爭議風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2016年5月20日,北稻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申請行為保全,請求對北京蘇稻和蘇州稻香村採取行為保全措施,即要求它們立即停止在相關電商平台銷售涉嫌侵權的商品,並停止使用涉案商標進行宣傳。
至此,雙方的爭議從商標糾紛逐漸蔓延到線上銷售。
環球網記者查閲網絡資料瞭解到,蘇稻始於1773年,北稻始於1895年,都有歷史積澱,雙方亦有多有合作,都是國家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
蘇稻自民國時期註冊單“禾”字標作為商標,民國期間南京、上海率先成為蘇州稻香村在外地的“分支”以後,延伸蘇州稻香村單“禾”商標為“禾禾”,即第二代之意;北京稻香村則在1996年註冊了“禾禾禾”商標。
目前,蘇稻在產品包裝上使用的是“稻香村”扇形的標識,北稻在產品包裝上使用“禾禾禾”圓形標識,而北京蘇稻則是圓形“稻香村”標識。
據悉,北稻擁有270餘家連鎖店,600餘個經銷專櫃,年銷售額達50多億元,除了經營糕點,其門下連鎖店如同小超市還經營各類其他品牌食品。
蘇稻在全國門店數量不及北稻,但北京市場佔比約三分之一,此外,蘇稻在天津、東北、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區的門店數量較多,而南方地區門店數量極少。這對一直深耕北京市場的北稻自然衝擊不小。
此外,蘇稻2009年即開始涉足電商,近幾年電商發展很迅速,目前佔蘇稻營收30%左右,每年市場份額的增長率在30-40%。北京稻香村則從2014年首次在天貓、京東開設旗艦店,也聯手百度外賣和京東到家探索老字號糕點零售O2O模式。
環球網記者在1號店、京東、天貓等電商平台,輸入“稻香村”首先可進行選擇的產品絕大部分是蘇稻產品,其電商銷售力度可見一斑。
隨着蘇稻北方市場的佈局,以及線上銷售的市場交叉,雙方未來的碰觸必然增加。
多年來,我國老字號企業頻頻陷入各種商標糾紛,諸如“同仁堂”、“瑞蚨祥”、“御生堂”、“全聚德”、“萬福興”等老字號都曾經歷過商標糾紛。
縱觀老字號企業的各種商標糾紛,有關“老字號”法律體系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歷史遺留問題,即爭誰是正宗;以及商標權與商號權(或稱字號權)衝突。企業圍繞這兩個問題進行的爭鬥可謂曠日持久。但對於此類糾紛,突出反映出二方面的問題,一個是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另外一方面是一些老字號企業法律意識,尤其是品牌意識淡漠。
蘇稻副總楊國印接受環球網記者採訪時也呼籲,在法律上,對老字號的保護,執法尺度應該堅守公平的底線,保護企業的公平競爭。
“當下的消費升級是中華老字號品牌重塑的一大機遇,此時’冤家宜解不宜結’”對於本次兩稻之爭,品牌學者尹傑告訴環球網記者,同為貨真價實的老字號,北稻與蘇稻之間糾紛的本質,不可視為“李逵”與“李鬼”的真假之爭,而應是市場經濟範圍內正常的商業競爭。當前,國內糕點市場上,西式糕點依舊佔據絕對主導地位,中式糕點雖然孱弱卻隨着消費升級、民族自信心提升而迎來發展機遇,正需要稻香村這樣的民族品牌引領發展。因此建議雙方應着眼做大稻香村百年老店、復興中華老字號的大局,適當擱置爭議,以和為貴,共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