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職工獻血單位應給補貼 帶薪休假2天
《昆明市獻血用血管理條例》聽證
職工獻血單位應給補貼 帶薪休假2天
記者 楚田
雲南網訊 優秀獻血者可免費遊公辦公園、風景區,能免除公立醫院的普通門診診查費和享受就醫綠色通道,免費乘坐城市公交和軌道交通工具。昨日上午,昆明市衞計委在雲南昆明血液中心舉行《昆明市獻血用血管理條例(聽證稿)》聽證會,對《聽證稿》是否適當,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人流相對密集區域
設固定獻血服務站
《聽證稿》規定,五華、盤龍、西山、官渡、呈貢區人民政府應當規劃設置不少於3個固定獻血服務站,其他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度假)區管委會應當在轄區內設置不少於一個固定獻血服務站。固定獻血服務站應當設置在人流相對密集區域,且佈局合理、面積不低於50平方米。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新建或改擴建商業中心等項目時,應當將獻血網點的設置納入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保障帶有標識標誌的急救送血車優先通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對佔道停放流動採血車予以支持。
獻血總量超1000毫升
本人終生免費用血
公民臨牀用血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交付血液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項費用。
持本市《無償獻血證》的獻血者及其親屬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用血權利。獻血者及其親屬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免交規定的費用。
獻血總量超過1000毫升的,本人終生免費用血;不足1000毫升,5年內免交相當於本人獻血總量3倍的臨牀用血費用,5年後至終生免交與本人獻血總量等量的臨牀用血費用。
獻血者親屬可以免交相當於獻血者本人獻血總量的臨牀用血費用。
親屬指獻血者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的父母、祖(外祖)父母和孫(外孫)子女。
優秀獻血者
或免費乘公交
《聽證稿》規定了獻血者享有的“三優四免政策”。獲得國家無償獻血奉獻金、銀、銅獎的獻血者可免費遊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旅遊風景區等場所,免交公立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診查費和享受綠色通道,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和軌道交通工具;在借鑑上述外省經驗的基礎上,昆明市增加了優先提供就業崗位,優先推薦就業,子女入托、入學同等條件下優先保障,每年一次基本項目免費健康體檢的優待措施。
另外,《聽證稿》還擬規定經血液傳播疾病的保險分擔機制。由於經血傳播疾病檢測“窗口期”客觀存在,可能導致受血者感染疾病。為保障用血者合法權益,借鑑計劃免疫保險分擔機制,規定了建立用血“無過錯”保險分擔機制。
職工獻血後
單位應當慰問
《聽證稿》規定,職工獻血後單位應當進行慰問,獻血後應當給予交通、誤餐和誤工補貼;年終評先評優應當優先考慮;獻血當天視為出勤,並應當給予兩天帶薪休假。
村(居)民獻血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進行慰問,可以給予交通、誤餐和誤工補貼。
這項措施體現了對獻血者的人文關懷。較之以往,55週歲作為公民獻血的“硬杆杆”,此次條例適當放寬了獻血條件,提倡18週歲至55週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如果主動要求獻血,年齡可延長至60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