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名冰品爆過期改標再賣 台北衞生局抽查後仍不停止
華夏經緯網9月2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名冰品Glacio的台灣代理商被爆出將過期冰品改標再賣,八月台北市衞生局抽查時當場查扣過期冰品,但老闆仍持續更改部分冰品標籤、保存期限。
據報道,單球要價新台幣一百三十元的比利時冰淇淋Glacio,台灣負責代理該品牌冰淇淋的振紳洋行,其老闆洪珍遭劉姓女員工指控,洪過去一年間都要求員工將已過期的杯裝冰淇淋原廠標籤撕除,將冰淇淋分裝至公司自行準備的包裝盒重新貼上公司自行印製的商標,再販賣給五星級飯店、吃到飽餐廳等。
劉女表示,“她的想法就是冰品不會壞!”到了八月中,劉女已經看不下去老闆的所作所為,便具名向台北市衞生局檢舉,當時衞生局到吉林路公司檢查,就在冰櫃中查扣到已過期冰品共四百二十五盒。衞生局表示,儲放過期產品,違反“食安法”,可視情節處新台幣六萬到二億元罰款,當時業者籤切結書保證,過期冰品是存放在庫存區,沒有對外販賣。
遭衞生局突襲檢查後,老闆便找劉女約談,表示“島外給我的訊息就是這樣,只要不變質、温度控制得好”就好。甚至批評台灣食安“法規”,“今天是‘法規’綁住我了,我的冰淇淋是可以吃的。”
冰品代理業者李陳昇表示,過期商品都是留着自己享用,更改包裝有經過原廠同意。此外,李陳昇也表示,冰淇淋可以存放很久,因為它不會壞,我們都以零下18度保存,可以放很久不會產生細菌。
但對於自身產品的紕漏,老闆洪珍近日回覆表示:“冰品保存期限,島外給的訊息,是我們判斷錯誤是我們不對,這些都是去年內部管理上的疏失,把過期和有效產品搞混所致”,強調今年並無此狀況,且在員工提醒下已遵循衞生局建議進行改進,希望大家能給他們改善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