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官方認定首批38個“廣東省森林小鎮”
作者:程景伟
東莞清溪鎮 通訊員供圖
中新網廣州9月30日電 (記者 程景偉)廣東省林業廳30日通報,該廳決定認定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深圳市鹽田區梅沙街道、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汕頭市南澳縣後宅鎮、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韶關市樂昌市九峯鎮、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惠州市博羅縣橫河鎮、東莞市東城街道等38個鎮(街道)為“廣東省森林小鎮”。
森林小鎮是廣東省森林城市建設的重要抓手,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宜居宜業美好家園的重要舉措。
廣州增城派潭鎮石馬龍公園 通訊員供圖
今年以來,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印發的《廣東省林業廳關於大力推進森林小鎮建設的意見》精神,廣東各地大力推進森林小鎮建設,並積極申報“廣東省森林小鎮”稱號。廣東省林業廳制定了《2017年廣東省森林小鎮省級核驗工作方案》及《廣東省森林小鎮評價指標審查核驗辦法和標準(試行)》,成立了省級核驗組,負責森林小鎮省級核驗工作。
汕頭市南澳縣後宅鎮 通訊員供圖
記者從廣東省林業廳瞭解到,廣東省森林小鎮包括休閒宜居型森林小鎮、生態旅遊型森林小鎮、嶺南水鄉型森林小鎮三種建設類型。“十三五”期間,廣東要建成200個森林小鎮,珠江三角洲地區認定數量要達到建制鎮總數的50%以上。
廣東方面對“廣東省森林小鎮”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由廣東省林業廳組織複查一次。對複查合格的,保留森林小鎮稱號;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在整改期限內仍未達到森林小鎮評價指標標準的,取消其稱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