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賃新政發佈 承租人子女上學將出細則
原標題:北京住房租賃新政發佈 將於10月31日起實施
承租人子女上學將出細則
千龍-法晚聯合報道(記者 陳斯)經過前期的公開徵求意見,在吸納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後,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門聯合起草的《關於加快發展和規範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佈,將於2017年10月31日起實施。
户口登記 將出實施細則
在本市現有户籍管理制度基礎上,《通知》規定,“承租人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台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户口登記和遷移手續”。承租人户口登記、遷移及遷出等具體實施細則將由户籍管理部門制定。
對於辦理户口登記和遷移,《通知》僅對本市户籍的承租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直管公房的情況進行了規定。承租人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台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卡等。
住房租賃 鼓勵籤長期合同
《通知》明確,租賃當事人應當根據出租住房所在區域市場租金水平合理約定租金,合同期內房東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在租期方面,《通知》指出,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簽訂3年以上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可以獲得相關政策支持;而住房租賃企業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賃期限也強制要求不得低於3年。
《通知》專門對“轉租”有了限制。即: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合租,合同明確約定可以轉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據合同約定轉租、合租的,應當按本辦法規定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轉租。
子女入學
“承租人賦權”進步
《通知》在本市現有義務教育政策要求的本市户籍家庭適齡子女須在户口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基礎上,規定本市户籍無房家庭適齡子女按照相關規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在“為本市户籍無房家庭承租人賦權”方面邁進了一步。關於承租人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具體實施細則,將由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區實際情況予以制定。
按租賃監管
平台用接口方式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已經同步抓緊開展住房租賃監管平台建設、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制定等實施準備工作。
住房租賃監管平台通過接口方式,對各類市場主體運行的網絡交易平台進行管理。如果有市民想把房子對外出租,就可以到網絡交易平台上發佈信息,網絡交易平台還可以向老百姓提供網上籤約、登記備案申請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