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發布禁火令 全市進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責任重於泰山。10月1日起,長沙全面進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市林業局日前派出督查組,深入各區縣(市)開展國慶、中秋“兩節”期間森林防火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層層壓實森林防火責任。各區縣(市)聯合發佈最嚴禁火令,多措並舉築牢“防火牆”。
根據禁火令,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嚴禁在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邊緣範圍內違規野外用火。任何單位或個人在禁火區域嚴禁燒荒、燒田埂、燒秸稈、燒火土灰、燒製木炭、燒香燭紙錢、燃放煙花爆竹、丟煙頭火種、燒蜂窩、野炊、點火把照明、玩火、煉山和其他野外用火;未經批准嚴禁在林區內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如發現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有關部門將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懲處。對引發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民發現森林火情可撥打88137119提供舉報線索。
10月1日起,森林公安對全市多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旅遊風景區等重點區域和火災多發地段增設臨時關卡、增派護林員,加大巡防密度,全面加強對林區特殊人羣的監護,將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對違法用火行為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長沙晚報記者 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