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税改革1年:煤炭減產1.43億噸 企業主動節水
作為名副其實的綠色税收,資源税改革全面推開已走過一年時光。一年來,資源税改革進展如何?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了怎樣的作用?税務部門近日給出了這樣一份答卷。
資源税從價計徵助力“去產能”
我國於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開資源税清費立税、從價計徵改革,進一步完善綠色税制,理順資源税費關係,着力構建規範公平、調控合力、徵管高效的資源税税制。
此次資源税改革,最大亮點是將從量計徵變為從價計徵,雖一字之差,卻影響重大。“從價計徵建立了税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掛鈎的調節機制,使資源税收入與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優劣的礦價掛鈎,有利於調節資源收益,保障資源產業持續健康運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增強全社會的生態保護意識。”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
2015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作出部署,將“去產能”擺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第一位,提出煤炭等礦業產業要嚴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產能過剩。
改革後的資源税採取從價計徵的徵收管理方式,使該項税收收入與礦價保持同步增減態勢,助力礦產產業健康發展。以產煤大省山西為例,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煤炭價格出現一輪上漲,累計噸煤綜合售價漲至433元,同比上漲201元,增幅87%;同期煤炭資源税收入達到139億元,同比上漲151%,比改革前的從量定額方式增收119億元,實現煤炭資源税與煤炭價格“正相關”。“從價計徵增強了資源税的調節功能,有效平抑了煤價高企帶來的超額利潤,煤炭市場未出現投機性炒礦。”國家税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税司副司長孫羣説。
價漲税增、理性的利潤空間使企業自覺控制煤炭產量,防止行業過熱;同時,政府借力資源税改革,積聚了財力並用於壓減產能、安置職工、保護環境等方面,一年來共壓減產量1.43億噸,退出產能2325萬噸。
水資源徵税使企業主動節水增效
“實施水資源税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着眼保障水資源安全戰略需要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河北有效控制地下水開採、倒逼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難得契機。”河北省地税局局長賈紅星坦言。
2016年7月1日,作為水資源最貧乏的省份之一,河北省率先試點水資源税改革,將地下水税負提高至地表水的4倍,對超計劃用水加倍徵收水資源税,特種行業取用水綜合單位税額平均提高15倍以上。
“改革後抽取地下水、超採區、高耗水企業税負明顯增加,較大的税額差有利於引導企業及時調整用水結構。”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處處長高會民説。為降低地下水用水成本壓力,河北規模以上用水企業紛紛調整用水結構,如廊坊市前進鋼鐵公司投資建設廢水深度處理綜合利用項目與雨水回收工程,取用地下水不到用水總量的2%;再如處於地下水嚴重超採區的唐山三友集團通過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改進海水淡化工藝,地下水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下降到當前的8.7%。
據統計,試點以後河北省取用水總量由2015年187億立方米降至2016年182億立方米,節約用水5億多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較上年降低6.56%,節水成效明顯。
水資源税改革有效抑制抽采地下水的同時,也促使高耗水企業節約用水、倒逼特種行業轉變用水方式。據河北相關部門對省內11個地市526家相關企業問卷調查數據顯示,超四成的企業在改革試點後加大了節水設備投資、增加新節水設施;超三成的企業計劃新增有關節水設施。
“綠水、青山、藍天永駐”正是羣眾的願望所在。在治理污染、促進資源有效利用的過程中,資源税利用税收槓桿,有“限”有“獎”,對資源消耗高、污染環境的增加税收成本,對節約資源、利於環保的給予税收優惠,並鼓勵企業想方設法提高資源利用水平,助力企業生產轉型升級。
數據顯示,資源税改革一年來全國共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免資源税近42億元,通過資源税收的調節作用,推動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