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統籌税款超徵 縣市政府明年可領135億“紅包”
華夏經緯網10月9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財政部門“公庫署”估算,由於當局統籌分配税款實際收入已突破兩千億元(新台幣,下同),且受惠營業税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預估今年當局統籌分配税款可超徵新台幣143億元,扣除特別統籌款後,剩下135億元將按照規定,在明年初依比例分配給全台“直轄市”、縣市以及鄉鎮市,做為“超徵紅包”。
據報道,台當局統籌分配税款為按月發放,分別來自於營業税提撥給統一發票獎金後的40%、當局税的所得税10%、貨物税10%、以及土增税20%,會依前一年訂好各税收入預估數計算可發放金額,按月發放給地方政府,有超徵狀況時則在來年1月15日決算整理,並在1、2月再加碼發放。
根據“公庫署”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當局統籌税款實際收入為2,001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71億元;其中營業税比去年同期大增73億元、土增税成長5億元,所得税及貨物税則分別較去年同期微減4億及3億元。
台官員表示,所得税仍是税收的最大宗,由於9月營所税暫繳效應尚未完全顯現,因此第三季所得税與去年同期相對減少。在保守預估所得税狀況下,相較全台賦税收入,當局統籌分配税款的超徵數沒有想象中好。
台官員指出,當局統籌税款自2010年來皆呈現超徵,最少超徵4億、最多曾超徵207億元。今年預估可再超徵,且是連續第四年超徵規模逾百億,有助於降低地方政府債務負擔;不過仍要提醒地方政府開源節流,謹慎做好財務規劃及債務管理,不要過度仰賴統籌税款超徵紅包,以免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