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電”地區居民合理採暖 電量執行第一檔居民電價
記者日前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瞭解到,為支持北方地區加快實現清潔供暖,在適宜“煤改電”的地區,對各省份確定的居民合理採暖電量,執行第一檔居民電價。
根據政策,對於具備資源條件、適宜“煤改電”的地區,採取推行上網側峯谷電價政策、完善銷售側峯谷分時時段劃分、適當擴大峯谷時段價差等方式,完善峯谷電價制度。鼓勵在居民階梯電價的基礎上疊加實施峯谷分時電價政策,在採暖季適當延長谷段時間。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採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與居民家庭“煤改電”取暖執行同樣的價格政策。鼓勵通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跨區電力直接交易、市場化競價採購等方式,降低採暖用電成本,使用谷段電量進行蓄熱或採暖的,實行比平均輸配電價低50%的谷段輸配電價。
對於天然氣資源有保障、適宜“煤改氣”的地區,採取綜合措施降低清潔供暖用氣成本,重點支持農村“煤改氣”。門站環節,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陸上管道天然氣供農村“煤改氣”採暖用氣門站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