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起開始城市道路專項檢查 防止“葛宇路”再現
前不久,“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受到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為此,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印發《開展城市道路工程違法開工建設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期間,組織開展城市道路工程違法開工建設的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對本市在施城市道路工程的開工建設進行執法檢查。在施城市道路包括處於施工過程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投入使用狀態的道路工程均在檢查項目中。通過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摸排本市在施城市道路開工建設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城市道路工程建設的監管,嚴肅查處未批先建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為全面檢查階段。各區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督促本轄區內在施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設、施工和監理等單位就工程項目的開工建設進行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同時,各區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要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抽調專人,成立多個專項的執法檢查組,開展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台賬,逐一跟蹤落實;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未審批即開工建設的問題,依法嚴肅處理。10月15日至11月15日為檢查督導階段。市住城建委將會同各區住建管理部門組成執法組,對開展對在施城市道路工程違法建設施工的督導和抽查。
《通知》要求在檢查階段,對在施的城市道路工程項目實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對存在未批先建的工程項目,一律責令停工;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或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以法定高限予以從嚴懲處;對於情況特別惡劣的違法建設項目,除依法作出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可實施全市通報批評、媒體曝光、限制招投標等行政處理措施。檢查中,對發現未取得其它前期手續的,要加強部門間聯動執法,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情況並進行案件移轉。對被查處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人員,要在建築市場信用信息平台上公佈,對拒不整改、情節惡劣的,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形成失信懲戒的社會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