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喆:“捆綁銷售”,霸氣何來
作者:万喆
最近某在線旅行服務公司因為“捆綁式銷售”處於風口浪尖上。不少消費者質問該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在哪裏。
企業和企業家要有社會責任感,筆者是贊同的。社會效益會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更響亮的名聲意味着更有價值的品牌,自然也意味着更多的收益。上述企業的“捆綁式銷售”帶給用户相當糟糕的消費體驗,這豈不是自掘墳墓嗎?企業不想理會社會效益,難道連經濟效益也不想理會了?
但也許是因為不需要理會呢?
目前的市場有一個較大的趨勢,便是洶洶如潮水般的大合併。上述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就在不斷擴張,並把市場上的對手一個個括入囊中。把對手都收購完了,對於企業而言當然是一件好事。當今許多以“互聯網+”為標榜的公司,看起來又新又大,它們爭取市場幾乎主要靠瘋狂燒錢,不斷融資輸血之餘,不斷吞併擴容。這樣不但可以減少競爭對手,優化財務報表,而且可以吸引更多投資,何樂而不為?只是,這必然造成壟斷。在市場上獲得“一家獨大”的霸權,而消費者體驗變差的公司,最近出了不少。
對企業而言,即使是傳統企業,也會有規模化的衝動。它們會盡可能擴張,佔據更多的市場份額,並且在上下游鏈條上佔據更多資源,以此獲得更好的議價權和規模效應。這種衝動是商業中不可遏制的一部分。但對於市場而言,這明顯會破壞競爭的公平性,事實上也破壞了市場。因此,在成熟市場中,對於企業可能造成的市場壟斷,或者企業兼併可能造成的市場壟斷,有非常明確的定義,並且有非常明確的應對辦法。對於一些過大過全而造成壟斷的,需要拆分。對於一些合併後會形成壟斷的,會予以駁回。微軟就曾經因為捆綁“IE”而受到壟斷指控。
市場並不是完美的,它甚至不是完全的,需要相關法規加以指引和調整。而企業本身,更不可能以道德高尚為主旨。它的壯大或許反而會帶來用户體驗的下滑,甚至社會整體福利的下降。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擔負起責任的應當是公共管理者。
在目前的企業合併浪潮中,我們這些終端消費者已清晰地感受到,一些企業不再像往常那樣關注社會效益,因為它們註定有經濟效益,因為我們已別無選擇。
何況,無論在立法還是執法中,消費者保護從來都是市場短板。有些法規很粗放,看起來很厲害,其實沒有辦法執行。有些法規很精細,看起來很規整,其實不接地氣。當消費者受損,基本投告無門,就連在網上偶爾發聲,也會被企業給“公關”掉。更不要説一些企業與地方相關管理單位的關係非常密切,受到了相當的“關切”和照顧。
市場經濟不是放任自流,市場的終極目的是為需求端服務。而經濟是不是真的能夠搞好,也最終要看需求端是不是繁盛滿足。在進行供給側改革的同時,我們也要謹防新的供給側扭曲。(作者是中國黃金集團首席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