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限售政策繼續升級 石家莊經適房最長限售5年
■本報記者 王 崢
繼新購住房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後,石家莊又將這一政策擴展至經濟適用房領域。而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僅在國慶小長假結束後的幾天時間裏,全國已有8個縣市升級限售措施,延續了9月份政策密集出台的趨勢,顯示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正在加速落地。
石家莊限售升級
10月16日,石家莊市住建局發佈《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關於經濟適用住房辦理交易、登記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經濟適用房的限售時間最高增至5年。
《規定》顯示,2007年5月1日後,開發企業取得《經濟適用住房銷(預)售許可證》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和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項目取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批文的,不動產權屬證書須在附記欄註明:5年後上市轉讓。購房人在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方可上市轉讓,並按政策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2007年5月1日前,開發企業取得《經濟適用住房銷(預)售許可證》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和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項目取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批文的,不動產權屬證書須在附記欄註明:2年後上市轉讓。購房人在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2年方可上市轉讓,並按政策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而在9月23日,石家莊還曾發佈了《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補充意見》,意見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須提供近3年內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税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發文之日起新購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實際上,在上述兩個限售政策頒佈的同時,石家莊還加強了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力度。9月27日,石家莊市住建局發佈《關於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生效的判決、裁定,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解除”的,“因購房人死亡,繼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才可申請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
據悉,石家莊頻頻出台較大力度的調控政策,和當地的房價走勢密切相關。胡潤研究院8月31日發佈的《2017上半年胡潤全球房價指數》顯示,在最近一年全球房價漲幅最高城市中,石家莊位列全球第十。同時,根據石家莊當地房地產研究機構統計的數據,9月份石家莊市轄區樓盤成交均價為19106元/平方米,其中最貴的一套普通住宅成交均價達26500元/平方米。
限售城市範圍擴大
而在石家莊限售升級之前,紹興市相關部門於10月12日發佈規定,在市區針對新房和二手房開始限售,要求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後方可轉讓。同日,昆明開始實施分區限售,規定在呈貢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稍早前,太原也加入限售行列,市轄城六區新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業主,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2年方可交易轉讓。
同時,海南省在國慶假期結束後也升級了調控措施,繼續限制島外投資性購房,將海口、三亞、萬寧和陵水等四個市縣原執行的新購買住房限制轉讓年限,統一提高到5年。
而9月份,有多達45個城市(含央行等部門)發佈了52個有關房地產內容的政策,密集程度超過了2016年10月份,是歷史上單月出台政策最多的一次。
對此,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全國限售城市已增至50個,租售並舉、共有產權、限售等房地產長效機制正在逐漸落地。“限售事實上,就是樓市的去槓桿政策,按照3年至5年的交易週期看,已經不太可能吸引高槓杆的資金進入。這樣既不影響自住與改善型需求,還可以約束投機。預計限售政策在未來一段時間將快速向三、四線城市蔓延。尤其是那些位置在一、二線熱點城市周邊的市縣。限購政策不足以抑制市場熱度的城市,都會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