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狀元”陳昶屹:敬畏法律,判案越多越如履薄冰
“法者,治之端也。”這句話出自戰國末期思想家荀子,意為法律制度的制定與執行是實現大治的起點。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法治,被擺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法律的公平、公正與人們的安定、幸福息息相關。依法治國,離不開每一個公民的學法、守法,也需要每一個執法、司法者的維護和堅守。
近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尋訪全國各地的法治人物,記錄他們的故事,觸摸法律的剛性和温度。是為“法者”。
2017年7月,由最高法和央視推出的十大“我最喜愛的好法官”中有一句頒獎詞:他“頭頂很多光環”,不僅是“職業精英”還是“明星法官”。
他叫陳昶屹,現任海淀法院中關村法庭庭長,是北京法院系統唯一一名獲此殊榮的法官。
影響甚廣的全國首例“被遺忘權案”、全國十大民事案件之一北京大學訴鄒恆甫名譽權案等案件均出自他的判決。
陳昶屹2005年進入法院,從2008年開始獨立辦案,一直從事一線民商事、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工作,年均結案360餘件,曾被封為“結案狀元”。
他總是忙碌,不知疲倦。他説,法官如同工匠,真正使自己感到滿足的是作品,“法官的作品,就是司法判決和判例。”

陳昶屹。從量到質:運用大數據推進案件管理
“十三年彈指一揮間,我每天就是來了開庭,開了庭寫判決,結完了一年的案子又有下一年的。”陳昶屹談起工作,眼神放光。
案多人少是法院一直以來都存在的現象。來海淀法院獨立辦案的頭三年,陳昶屹就被冠以“結案狀元”的聲譽。
“你看,我們今年的案子相比去年翻了一番,案件壓力確實是越來越大。”陳昶屹指着辦公桌旁堆滿案卷的手推車説,案多人少矛盾的確一直存在。
在他看來,要解決案多人少,必須改革案件處理的生產方式,順應大數據潮流,利用司法大數據,以信息化手段為突破口,將法官日常重複性的勞動交給人工智能去做。
“所謂的生產方式其實是在法條、案件事實之間來回穿梭。”陳昶屹解釋道,法官們每天處理的案子,雖然可能不同,但很多案子在法律關係和性質上不會差太多,“若這些案子都通過法官重複來做的話,無論是時間還是精力都會花費太多。”
“法官應該把精力留下來做一些創造性的工作,比如案件價值判斷和司法裁量。” 陳昶屹説。
為此,他所在的法院正在嘗試進行案件管理和知識管理,藉助信息化手段來提高法官的辦案效率。
當案件實現類型化整理,法官遇到類案可以直接在數據庫中找到,以便參考。在此之後便是知識管理。所謂知識管理,指的是將案件事實背後所藴含的法律關係、規則、案件涉及領域的專業知識客觀化,形成知識共享。
陳昶屹告訴澎湃新聞,法律關係涉及到人的方方面面,如果法官的知識過於單一,在處理案子時便無法準確把握法律精神。“就像醫院要會診一樣,法學也涉及多個領域,需要不同領域的法學專家跑到一起來研究一下。”
“大家都把自己的知識貢獻出來、把司法觀點、司法規則提煉出來,可以站在他們的肩上繼續前行,而不必重複摸索。”如此一來,法官在有限的時間和精力下,將會更多地發揮司法裁量的作用,而不是一味忙碌於已經規則化了的判決。
知識管理的另一個目的是讓後來的人看清前進的方向。“我們做判例,寫判決,新人剛來法院的時候可能達不到這個速度和要求。”陳昶屹説,新人可以藉助案件知識管理迅速成長起來,提高成才的效率,“這就跟孩子摔跤一樣,明明走在前面的孩子已經在某處摔了一跤,難道還要讓後來的孩子在同一個地方再摔一跤嗎?”
從早期的“結案狀元”至今,陳昶屹給自己定的目標逐漸發生了變化——從求辦案數量轉而求質量。他開始更多地挑選帶有研究意義、拓荒意義、有示範作用的案子來辦,研究案件背後引申的問題。
專啃硬骨頭:要讓判決在歷史上留痕
陳昶屹結案不僅多,而且難。在司法實踐上,他專挑疑難雜症“下手”,成為紮根基層的專家型法官,也因此獲得了諸多榮譽。
但在陳昶屹看來,再多的榮譽稱號也比不上判決作品讓其心潮澎湃,他想給歷史留下點什麼。“就像李白,他真正擁有的東西是詩篇,而不是給他一個詩仙的封號。”
2016年,陳昶屹審結了國內首例“被遺忘權”案,即原告任某某訴被告某網絡服務公司侵犯名譽權、姓名權、一般人格權(“被遺忘權”)一案。
任某某於2014年7月1日起在無錫某公司從事過教育工作,並在當年11月解除了勞動關係。2015年,任某某進入某網絡服務公司搜索頁面,鍵入“任某某”後在“相關搜索”處顯示有“無錫某氏教育任某某”。任某某主張因無錫某氏教育在業界名聲不好,某網絡公司在搜索頁面中公開其與某氏教育有關的個人信息侵犯了其“被遺忘權”。
“被遺忘權”是隨信息網絡時代產生的一種新興權利訴求,陳昶屹稱之為法律上的“後悔藥”。一般指按照有關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網絡用户有權要求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在搜索結果頁面中刪除自己名字或相關個人信息的權利。
“被遺忘權”在中國算新事物,我國民事權利體系中尚無該項法定權利。那麼,如何適用這一權利,這是陳昶屹接案後首先思考的問題。
巧合的是,歐盟法院曾在兩年前判過世界“被遺忘權”第一案,即岡薩雷斯訴谷歌案。
既然在國內無先例可循,可用於參考的判例只有歐盟法院的這個裁決,能否將歐盟的裁決理念移植到中國?
陳昶屹為此猶豫了很久。據他回憶,當時有很多學者呼籲在司法上確立“被遺忘權”。再三思慮之後,他並未照搬歐盟法院的裁決,反而做出了駁回當事人全部訴訟請求的決定。
“駁回”二字看似容易,但在判決之前陳昶屹跟自己進行了一場博弈。“在內心確信之前,我心裏始終有相反的聲音在質疑。”陳昶屹説,在綜合考量了歐盟與中國的社會背景、價值觀念、法律體系,結合案情本身被告並未侵犯原告名譽、降低原告社會評價的基礎上,作出了駁回判決。
陳昶屹還有另一考量:因中國信息產業的發展現狀,若是確立了“被遺忘權”作為公民的一項普世權利,等於宣告確立公民能夠對自己在互聯網上的任何信息進行掌握和控制。
“一旦公民不冷靜不理智了,在網絡上全程留痕的大大小小有關無關的信息都想隨時刪除,網絡企業要承擔法律責任就會過重,最終會致使產業萎靡。”陳昶屹舉例説,就像谷歌,2014年歐盟確立了這個權利之後,僅2015年就受理了幾十萬件相關案子。
法官要有一定的遠見。陳昶屹認為,“被遺忘權”看似保護了個人利益,但有可能造成產業萎縮,致使更多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就像扔在水中的一塊石頭,並非只產生一圈漣漪,可能是一圈一圈地往外擴散。”
或許建立一項新興權利的作用可能比駁回的決定對個人來説更有利,“但駁回的判決更符合中國社會的現狀。”陳昶屹最終作出了決斷。
法官的理想:將法律知識化為社會規範
陳昶屹審結的“被遺忘權”國內第一案對網絡時代如何保護個人信息的“被遺忘權”問題進行了有益的規則探索和司法實踐。
在陳昶屹看來,將自身所學的法律知識通過司法判決,提煉出規則,上升為社會法律規範,這是他一直以來嘗試探索的職業方向。
“法官是法律人的終極夢想,當了裁判者才可以把法律知識變成社會的法律規範。”他説,法官是社會法律規則的發現者,這些規則能長久留下來,職業生涯才無憾。
由陳昶屹審結的北京大學訴鄒恆甫名譽侵權案,被評為2014年度全國十大經典民事案件。案件執結後,他長舒了一口氣,“這件案子是我比較滿意的判例。”
2012年8月21日至9月1日之間,鄒恆甫曾在其加V實名認證的新浪微博中連續發佈十多條信息,指稱北京大學院長、主任、教授與夢桃源公司女服務員存在不正當關係。2012年9月,北京大學以名譽權受侵害為由向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爭議點有二,一是鄒恆甫指稱的是北大的院長、主任、教授的作風問題,為什麼是北京大學作為民事主體來告他;二是所謂輿論監督的言論邊界到底在哪兒。
陳昶屹在此案中辨析了訴訟主體資格的問題,由此確定了在特定情況下所謂的非直接的言論指向的問題。此外,他還認為,該案中的輿論監督言論應該陳述事實,表達意見,而鄒恆甫並不能拿出切實的證據,“一旦監督言論出現差錯,也應該有一些規則來限定或者處罰。”
“民意”在鄒恆甫案中倒向明顯。但在陳昶屹看來,這一傾向存在非理性,不能盲從。“不能因為民意倒向鄒恆甫,呼籲要為所謂的弱勢羣體説話,就去討好民意。”陳昶屹説,有人還指責他和北大官官相護,“案件事實要歸於案件本身,用事實説話。”
“法官從案子中提煉出一些公理、規則、適用的範圍等,是我要達到的一種理想狀態。” 在上述名譽侵權案中,陳昶屹總結的一些判定規則,被許多法官,甚至學者引為範例。
值得一提的是,這份判決書他曾經九易其稿。“要使判決書達到老嫗能懂的程度。”陳昶屹認為,判決有説理和告知的功能,太深奧老百姓讀不懂;但判決書又要體現規則性和理論性,通篇大白話容易失去經典判決的意義。如何將兩者結合,是陳昶屹努力的又一個方向。
“用通俗的語言深入淺出地把深刻的道理講出來,故弄玄虛地將淺顯的道理説得很玄妙,我更傾向於前者。”陳昶屹説。
法官要有工匠精神,越深入越覺得淺薄
在基層法院從事審理工作十幾年,他總結了“五到”溝通法。
所謂“五到“,指的是眼到耳到口到手到心到。詢問當事人時察言觀色,傾聽當事人想表達的冤屈和負面情緒,給當事人做一些疏導和示明,筆頭要勤,換位思考,將心比心。
在每個案件中做到“五到”,才能讓案子辦得紮實。他説,“五到”是一種信息輸入,充分調動起“五到”,會為自己的判斷輸入更多的信息。“當信息足夠充分,判決結果才可能準確,最終實現法官的內心確信。”陳昶屹認為,法官的工作要從小處着眼,在無疑處有疑,有疑處深疑,在深疑處求證。
他的責任感使他試圖將自己看作一個工匠,一心一意打磨作品。他説:“很多年之後,人們覺得他判的一些案子有探討的價值,我才覺得有成就感。”
被選為全國十大“我最喜愛的好法官”之一的陳昶屹,對“好法官”有着自己的理解:理性、良知、責任。
因此,無論何時他都保有強烈的求知慾。“判了十幾年的案子,越判得案子多越是如履薄冰。”陳昶屹説,當見識得多了,覆蓋面廣了,越是對這個領域充滿敬畏,越覺得自己渺小。
他也是清醒的,“任何的作品都是遺憾的藝術,任何真理都不是絕對的。”陳昶屹直言,能夠在歷史上留下的經典判決或許也會在未來的某一天被推翻,“就像牛頓經典力學,它在低速領域是正確的,但是你把它放到高速領域就不正確了,還得需要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來解釋。”
陳昶屹説,特別慶幸是,自己選擇的職業跟個人理想與愛好剛好是和合一的,“愛一行才幹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