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律師在大陸執業範圍擴大11倍 台媒:猶如期待已久的甘霖
【環球網綜合報道】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日前應詢表示,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大陸律師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執業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範圍將擴大至五大類237項,引發島內媒體及兩岸律師行業的高度關注。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指出,開放措施將為廣大台灣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從業者來大陸就業、興業創造更好的發展機遇,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為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31日報道,上海博恩律師事務所台籍律師蔡世明對此表示,台灣律師對相關消息早就十分期待,如今正式發佈,不只對已在大陸執業的台灣律師有益,勢必也將進一步吸引更多年輕的台灣律師赴大陸發展。
報道稱,此次執業範圍足足擴大11倍之多,對於在大陸執業的約100位台籍律師來説,猶如一場期待已久的甘霖。
蔡世明説,過去台籍律師大多隻能處理兩岸婚姻、繼承訴訟等項目,現在多了涉台合約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等相關民事訴訟,無疑等同增加更多可以執業的機會。
蔡世明還表示,值得一提的是,可以進一步增強台籍年輕律師赴陸發展的機會。過去就有年輕的台籍律師反映,台灣的執業機會雖然少很多,大陸市場雖然大,但可以做的訴訟業務又只有20餘項,屬於“看得到,吃不到”。如今執業項目放寬之後,很多年輕的台灣律師就躍躍欲試,動機增強了,就像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所説,可以為來大陸執業的台灣年輕律師創造更多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