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騷擾前女友 法官判其寫出前女友的144個優點
夏威夷毛伊島懷盧庫,一名男子違反了他前女友申請的人身保護令,違法向其前女友發送了144條騷擾短信。法官在庭上做出的判決令人吃驚:他要求被告男子寫出144條前女友的優點。
據當地媒體報道,上週五,懷盧庫男子達倫·楊(Daren Young)與前女友分手後,多次騷擾前女友,前女友氣憤地申請了人身保護令。根據保護令,達倫不得再與前女友聯繫。
但他卻陸續向前女友發送了144條騷擾短信,內容多為辱罵、開黃腔等。
前女友忍無可忍,將達倫告上法庭。
毛伊島法官朱迪·羅納多·洛(Judy Rhonda Loo)審理案件後,判決達倫就144條騷擾的短信作出回應——他要求達倫寫下144條對他的前女友優點的恭維。
朱迪還要求,為每一條“騷擾短信”寫出“好東西”時,不允許有重複。144個優點,一個都不能少。
“毛伊島新聞”報道説,30歲的達倫被判處兩年緩刑,並在判刑前就已經接受了157天的監禁。並被罰款2400元,社區服務二百小時。
朱迪法官的另類判決效果很好,達倫絞盡腦汁想前女友的優點,想得頭都大了,他表示這簡直比蹲監獄還要折磨人,自己以後再也不會去騷擾前女友了,他要向前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