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台方案推動摸清資產負債“家底”
■本報記者 蘇詩鈺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方案》,國家統計局副局長李曉超表示,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能夠反映某一特定時點上資產和負債的總量、分佈和結構,包括政府、居民、企業、金融機構等機構部門的資產負債信息,是摸清“家底”,揭示風險,服務政府管理的重要工具。
據悉,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包含的內容可以從資產負債分類和機構部門分類兩個角度來看。一方面,從資產負債分類來説,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主要包括非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負債這三大類項目。另一方面,從機構部門的分類來説,資產負債表包括非金融企業部門、金融機構部門、廣義政府部門、住户部門,這四個機構部門共同組成我國經濟總體。
李曉超表示,過去我國國民經濟核算比較注重GDP等流量核算,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標誌着我國國民經濟核算向流量核算與存量核算並重轉變,這對於健全核算體系,全面深化統計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可以揭示經濟總體和各個機構部門的資產配置情況,以及機構部門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能夠更全面準確地分析判斷國民經濟狀況,從而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此外,李曉超表示,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有利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主要是針對經濟存量而言,淘汰落後產能,處置殭屍企業,減少庫存,降低槓桿率,補經濟發展的短板,這些工作都要基於對現有的經濟存量的分析。只有搞清楚經濟存量情況,才能找到問題所在,對症下藥,綜合施策,提高政策的有效性。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有利於豐富完善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是建立在對世情國情民情深刻認識和把握的基礎上,只有摸清居民、企業和政府的基本情況,特別是資產負債情況,才能更準確地提出治理的方向、力度和措施,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政府宏觀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