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禁舞令”出台91年後有望廢除,Freestyle終於要來了
最近,一個好消息讓紐約人民集體不淡定了——於1926年出台的“禁舞令” (Cabaret Law)有望被廢除,想跳就跳的freestyle時代終於來了!

據悉,“禁舞令”要求出售食物和飲料的公共場所必須要獲得合法的歌廳許可證,其顧客才能夠在室內合法地跳舞,否則將面臨罰款。如若一再違規,酒吧、俱樂部和餐廳等公共場合可能會被吊銷銷售酒精飲料許可證,而這通常會引發破產。
然而,想要拿到一紙合法歌廳許可證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申請的商家不僅要遞交堆積如山的紙質材料,還需要繳納高昂的申請費用。到目前為止,在紐約市超過2.2萬家酒吧、餐廳和俱樂部中,只有不到100家獲頒了合法歌廳許可證。
《紐約時報》:91年後,紐約終於讓人們盡情舞動

BBC:禁舞令——紐約打響跳舞權益之戰

華爾街日報:對午夜俱樂部來説,生活就該沒有“禁舞令”。

連紐約民眾們都是一片叫好聲,期待早日廢除這項“雞肋”法案,大家終於可以不受限制地盡情跳舞了。
Nirah Johnsin:快要結束“禁舞令”了!!!人們終於能隨心所欲地想跳就跳了——不論是白天、中午、晚上,是老是少,還是在早餐前或晚餐後!謝謝所有為這一改變堅持不懈付出的人!

甚至還有小夥伴約好了要在法案廢除之後去慶祝。
Donny Burlin:“紐約”禁舞令終於將在明天的公投被廢除。這太重要了!我們終於能在91年後合法地跳舞了,明天一起來慶祝吧。市政廳見!

還有人提出舞蹈本來就是大家的權利,現在該是時候還給大家了。
Global News Focus:舞蹈是全球通用的語言,卻在紐約不受保護。該是時候改變了。

既然這項法案那麼不受紐約人民待見,為什麼還會存在呢?
據悉,歷史上“禁舞令”是被用來打壓少數族裔人口眾多社區的工具,這些社區包括非裔美國人和拉丁裔美國人社區,以及同性戀、雙性戀及變性者社區。

而這部法案現在卻鮮少被使用。最近一起判例發生在2013年,因為有一羣顧客在室外喧譁,紐約市布魯克林區一家酒吧的老闆被指違反“禁舞令”,被處以200美元(約1326元人民幣)罰金。

目前看來,廢除“禁舞令”是眾望所歸,但結果如何還要再看後續發展。
來源:新華國際、CNN、ABC、央視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