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反恐法》備受爭議,馬克龍親赴人權法院為該法辯護
作者:潘亮 董铭
【環球時報駐法國特約記者 潘亮 董銘】隨着馬克龍本週一在總統府正式簽署《反恐法》,法國連續延長6次,因反恐而持續了718天的“緊急狀態”宣告結束。不過,這項於11月1日起生效的法律,卻因架空司法、侵犯人權等問題而備受爭議,以至於馬克龍不得不專門赴歐洲人權法院為該法進行辯護。
據法新社報道,《反恐法》將賦予執法部門更常態化的權力,允許他們對威脅安全的“危險嫌疑分子”實施監控、臨時扣押、預防性搜查住所和物品、限制離開居住地並向警方定期報到等措施。該法還規定,警方有權在機場、車站、邊境等公共場合及敏感地區對人員、車輛進行排查,並可授權地方政府關閉宣揚極端思想的宗教場所等。據法國《回聲報》10月31日報道,實施《反恐法》後,法國進行安檢的次數將更加頻繁,一旦球賽、露天音樂會、街頭遊行等活動被當局認為有發生恐襲的可能,執法人員在獲得省長批准後即可劃出安檢區域對現場人員進行包裹及人身搜查。這些搜查甚至可以在警局的批准下由私人安檢公司承擔。
法國《費加羅報》稱,民調顯示,57%的法國人贊成實行《反恐法》,法國警察工會等組織也對該法表示歡迎。一名警察局長對法國《世界報》表示,“緊急狀態”屬別無選擇之舉,立法讓國家打擊恐怖主義有了法律基礎。但該法的出台也被不少人認為是換湯不換藥的“喬裝主義”,他們稱《反恐法》內容和“緊急狀態”區別不大,總統是想借助該法給予國家機器干涉人權的行為以合法地位。此外,馬克龍在簽署《反恐法》時僅有內政部長和政府發言人陪同,“架空”司法部長的舉動也招來猛烈抨擊,法官工會聯合主席及前司法部長都直言:“沒有司法部長出席的法律簽署,令某些人藐視法律的心理昭然若揭。”
為捍衞《反恐法》,馬克龍10月31日特意在歐洲人權法庭上發言為反恐法辯護。這是法國總統首次在歐洲人權法院發表講話。馬克龍説:“緊急狀態有其積極作用,但我們不能無限期延長它。新法出台不是為了把緊急狀態‘轉正’,它是以保護法國公民為目的,在安全和自由之間找到的一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