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依法糾正重大冤錯案件37件61人 五年間宣告4032名被告人無罪
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的報告。根據報告,十八大以來,法院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陳滿案等重大冤錯案件37件61人。
根據“兩高”報告,近5年來法院共4032名被告人被宣告無罪。2013年以來,檢察院因排除非法證據決定不批捕2624人、不起訴870 人。
防範冤假錯案
共4032名被告人被宣告無罪
“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陳滿案”等被寫入最高法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作報告時表示,十八大以來,法院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陳滿案等重大冤錯案件37件61人。2013年至2017年9月,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無罪。
周強介紹,最高法專門出台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對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餘地”的判決。
在“兩高”的報告中,都提到了“非法證據排除”。
其中,最高檢的報告中提到,2013年以來,因排除非法證據決定不批捕2624人、不起訴870人。
周強説,最高法會同有關部門出台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落實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 強化偵查、檢察、審判機關對非法證據的審查和排除職責。
“針對已發現、糾正的冤錯案件,檢察機關全面總結分析,深刻吸取教訓。”當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作報告時,也提到了冤錯案件的防範、糾正機制。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2015年2月最高檢發佈《在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中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要求對長年堅持申訴、拒絕減刑以及因對裁判不服而自殘的罪犯,注意聽取其申訴,及時調查處理。
曹建明説,2013年以來,檢察機關從辦案或申訴中發現的重大冤錯案件包括“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於英生殺妻案”、“王玉雷故意殺人案”、“陳滿故意殺人案”、“沈六斤故意殺人案”、“王本餘姦淫幼女、故意殺人案”等。
認罪認罰從寬試點
一年共審結6.9萬件7.8萬人
2016年9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兩高”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對認罪認罰特別是輕罪、初犯、偶犯被告人,依法從寬、從簡、從快處理。
據決定,北京等18個城市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決定自2016年9月4日起施行,試點期限為二年。目前,該試點已經施行一年多。
周強介紹,截至今年9月,251個試點法院審結認罪認罰案件6.9萬件7.8萬人,佔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2.7%。其中,適用速裁程序審結的佔69.7%,非監禁刑適用率達41.4%。
“堅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既認真審查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又加強對主要證據的實質審查,防止被迫認罪、替人頂罪、以錢贖罪”,當日,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也提到了該項試點。試點一年,276個試點檢察院共對6.36萬件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佔同期辦結刑事案件總數的34.7%。
2014年6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授權“兩高”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將在北京、天津等18個城市開展為期兩年的試點。
根據決定,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自願認罪,當事人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的輕微刑事案件,適當簡化程序,提高辦案效率。
曹建明説,試點期間,212個試點檢察院共對5.6萬餘件案件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審查起訴週期由過去平均20天縮短至5天。
員額制
法院院庭長辦案量增了三成多
據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介紹,全國法院經過嚴格考試考核、遴選委員會專業把關、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從原來的211990名法官中遴選產生120138名員額法官。
最高法遴選產生367名員額法官,佔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27.8%。
“通過這項改革,實現了85%以上法院人員向辦案一線集中,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審判質效持續提升”。
“入額必辦案。”周強説。北青報記者瞭解到,今年1至9月,全國法院院、庭長辦案量同比增長32.3%。
“改革前,檢察官數量佔中央政法專項編制近三分之二,一些檢察官不在辦案崗位或不能辦案,”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説,“中央明確提出對檢察官實行員額制管理,以省為單位,檢察官員額比例不超過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9%。”
據他介紹,全國檢察機關遴選出員額內檢察官84444名,佔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2.78%。其中,最高檢機關首批遴選228名員額內檢察官,佔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1.89%。
最高檢的報告顯示,通過這項改革,基層檢察院85%以上的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以上。
“有的法院領導幹部對改革認識不到位,決心不堅定,理解有偏差,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的情況,導致有些地方改革進度滯後,發展不平衡。”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説,深化司法改革中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在放權的背景下,如何實現對入額檢察官和案件質量的雙重監督,亟須健全新機制。”曹建明説。
司改“硬骨頭”
檢察院探索司法輔助事務外包
作為本輪司改的四大任務之一,“省以下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直接觸及體制核心,被視為司改的“硬骨頭”。該項改革的進展也被“兩高”報告提及。
根據最高法的報告,目前21個省(區、市)已經完成省以下法院編制統一管理,中級、基層法院院長已經實現由省級黨委(黨委組織部)管理。
根據最高檢的報告,市、縣檢察院檢察長由省級黨委(黨委組織部)管理,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可委託市級黨委管理。政法專項編制收歸省級統一管理,根據人均辦案量,在全省範圍內統一調劑使用。
“完善和落實檢察官權力清單,抓住關鍵節點強化監督制約,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在提到下一步工作時,曹建明表示。
根據報告,下一步檢察院將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探索司法輔助事務外包,推動解決案多人少矛盾。
報告還提到了“監察體制改革”。“堅決擁護、堅定支持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曹建明表示。試點地區檢察機關深入細緻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嚴明組織紀律,做好案件線索清理、結案與移交,順利完成機構、職能、人員轉隸。
“認真研究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曹建明在作報告時建議,在制定國家監察法、修改刑事訴訟法等立法過程中,完善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有機銜接的工作機制。
解決執行難
已公開失信人信息861萬人次
2016年初,最高法院部署開展“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在最高法院的上述報告中,用不少篇幅介紹了法院解決“執行難”的情況。
報告顯示,全國法院通過最高法網絡執行查控系統,為2764萬件案件提供查詢凍結服務,共凍結資金1515億元,查詢到車輛2662萬輛、證券480 億股、船舶24.7萬艘、互聯網理財存款18.8億元。
在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信用懲戒”方面,累計公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861萬人次,限制842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327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限制7.1萬名失信被執行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高管。
截至2017年9月,109.9萬人懾於信用懲戒主動履行了義務,被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格局初步形成。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公益訴訟”也被列入了最高檢報告。
今年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修改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決定,正式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報告顯示,自今年7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935件。
本組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