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兵:英政客要“監察香港”,迷之自信
作者:李晓兵
上個月被中國拒絕入境的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最近高調宣佈,將聯合其他英國政壇人士成立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會”,以監察香港特區人權、自由和法治情況。在該組織網站上,羅傑斯寫道:“香港主權移交20週年之際,當地的人權和言論自由正遭到威脅。‘香港監察會’將發展成一個國際非政府組織,在世界各國首都為香港發聲,促請中英兩國政府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的責任。”
以“人權、自由和法治”等為藉口來對其他國家的內政事務指手畫腳,這是西方一些政客們慣用的伎倆。過去西方對於國際事務擁有充分主導權和話語權,這種做法往往具有神奇的效果,這些“洋老爺們”信口開河的言論卻常引得“萬眾矚目”,甚至被一些政治力量視為“不可抗拒的聖旨”。
而今,西方自己的內部治理問題多如牛毛,本來早已自顧不暇,但一些政客們依然喜歡拿着雙重標準來對別國內政指指點點,這種做法暴露出的是他們的妄自尊大。
香港迴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中國政府貫徹“一國兩制”並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努力可圈可點。然而,一些沉醉在帝國餘暉的政客們卻總把《中英聯合聲明》拿出來作為介入香港事務的理由,這是他們的一廂情願。他們似乎認為,30多年前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還可當做他們插手香港的一柄尚方寶劍。
事實上,香港已迴歸祖國,香港的治理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政府、機構和個人都不得干涉。在香港迴歸20年後,《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更不能為英方介入香港事務提供法律依據。
從法理的角度來説,《中英聯合聲明》是當時中國政府和英國政府就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一事達成的共識,包含了一些雙方都能接受的原則。在全國人大制定《香港基本法》過程中,《中英聯合聲明》的很多內容都被吸納進了這一法律文件。當下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需遵循的法律依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它們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而《中英聯合聲明》並不構成有效的法源。
羅傑斯在香港入境被拒後成立“香港監察會”,未必是他受刺激後的無厘頭之舉,更像是暗中策劃的政治作秀。我們無法預料這位政客還會鬧出什麼怪異的動靜,但不管他施展什麼招數,都無法動搖我們在香港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信心和決心。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中國在世界矚目下進入新時代,香港發展也將開啓新徵程。(作者是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