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掙1.5萬 14小時吞70粒毒品"膠囊"進京獲刑
為了掙1.5萬元勞務費,21歲的陳某在今年3月緬甸一家賓館內,吞服了70餘粒裝有毒品海洛因的膠囊,冒着生命危險運毒。此後陳某回到雲南再乘坐飛機前往北京。剛到北京,陳某便被民警抓獲。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對陳某涉嫌運輸毒品罪一案進行了宣判,法院認定陳某的行為構成運輸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某於2017年3月7日晚上,乘坐飛機從雲南芒市飛往北京,8日凌晨到達首都機場後,被民警抓獲。從陳某體內排出的毒品重量約326克。
公訴機關指控陳某犯運輸毒品罪,由於陳某實施犯罪的目的是為籌錢給母親治病,社會危害性較小,且其屬於初犯、偶犯,沒有前科劣跡,建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至15年。
庭審期間,陳某認罪悔罪。據陳某供述,因母親患病需要高額醫療費,在經濟拮据的情況下,他聽説幫別人“帶貨”能快速掙錢,便聯繫到中介。陳某自稱當時不知道“貨”是指什麼。
今年3月份,陳某下定決心參與“帶貨”, 在中介的安排下,陳某來到緬甸。剛到緬甸,他就被多名當地人控制,他的證件和手機等都被收走。第二天凌晨,當地人帶着“貨”來到陳某住處,陳某稱自己這才知道“貨”是裝有海洛因的膠囊。
陳某説,膠囊約拇指大小,按當地人要求,陳某將毒品膠囊吞服,吞服過程中不能喝水和進食,吞食了70粒。吞服膠囊的過程非常痛苦,但當地人威脅他必須吞服下去。70粒毒品膠囊陳某用了14個小時才吞服完畢。
陳某表示,體內運毒風險很大,一旦膠囊在體內破裂,運毒者會有生命危險,陳某運毒期間,心裏一直非常緊張。當時對方承諾運毒完成後,給陳某1.5萬元。
此後,陳某被送回雲南芒市,並從芒市坐飛機飛往北京。飛機降落在首都機場後,剛下飛機的陳某便被警方抓獲。陳某當時供述了運輸毒品的事實。此後,陳某前後五次排便,才將70粒毒品膠囊全部排出,這批毒品價值約70餘萬元。由於陳某還未來得及“交貨”被抓獲,他並沒有得到1.5萬元的酬勞。
昨天北京市三中院對此案進行了宣判,三中院認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且運輸毒品數量大,應依法予以懲處。鑑於陳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初犯、偶犯,且有悔罪表現,可從輕處罰。法院最終一審判決陳某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